德庆县新圩镇上咀村河东村等村创建生态宜居美丽乡村雨污分流及污水处
德庆县新圩镇上咀村,河东村等村创建生态宜居美丽乡村雨污分流及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施工)项目评标工作已经结束,评标委员会经评审推荐了本项目中标候选人。现将中标候选人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19年10月15日至2019年10月17日)具体如下: | |||||||
响应招文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市政公用工程(2015新标准)三级](含)以上 | ||||||
中标候选人 | 第一候选人 | 第二候选人 | 第三候选人 | ||||
单位名称 | 广东粤竣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广东晖华建设有限公司 | 广东中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项目负责人 | 张丹 水利水电工程二级(粤244****028535),小型项目管理师(粤建安B(2012)0000917),市政公用工程二级(粤244****028535),建筑工程二级(粤244****028535) | 程宜业 建筑工程二级(粤244****016374),市政公用工程二级(粤244****016374) | 张梓文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粤244****020701) | ||||
投标报价 | 10230353.09 (元) | 10324959.46 (元) | 10167258.13 (元) | ||||
得分 | 0.0000 | 0.0000 | 0.0000 | ||||
工期(交货期) | 120 | 300 | 320 | ||||
质量要求 | 符合现行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符合现行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符合现行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该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评标报告 | |||||||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 | 德庆县新圩镇人民政府 | ||||||
联系人: | 谭先生 | ||||||
联系电话: | 0758-7731530 | ||||||
招标投标监督管理部门: | 德庆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联系方式: | 0758-7783139 | ||||||
地址: | 肇庆市德庆县康城大道中建设大楼 | ||||||
招标人:德庆县新圩镇人民政府 | |||||||
日期: | 2019年10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