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B1322地块药用塑料包装瓶生产项目规划总平面图审查前的公示
依照《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及《汕头经济特区城乡规划条例》的有关规定,我局将受理汕头市紫光包装材料有限公司“药用塑料包装瓶生产项目”规划总平面图审查的申请事项,现就规划总平面图申请事项批前公示如下:
申请单位:汕头市紫光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申请事项:规划总平面图审查
项目类型:药用塑料包装瓶生产项目
建设规模: 总建筑面积:31074.0㎡(计容总建筑面积:30815.0㎡、架空层259.0㎡不计容)。各单体建筑面积为: 1幢厂房: 18458.00㎡(丙类,建筑总高度23.8m)、 2幢厂房:***99.0㎡(丙类,建筑总高度23.8m) 、3候工楼:5858.0㎡( 建筑总高度23.8m) 。
建设地址:汕头保税区B13-2-2地块
公示日期:2019年4月16日
有关上述项目的详细信息,可到汕头保税区规划与国土资源局或保税区管委会网址查询,查询电话83590270。
凡与上述申请事项有重大利益关系的,依照《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的规定,可在公示之日起10日内向本局提出申述(申述采用书面形式。个人申述材料应亲笔签名并附身份证复印件;单位申述材料应由法人代表及单位签章)。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联系电话:83590270
特此公告。
附图:规划总平面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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