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管干部考察对象公示通告粤组考公〔2012〕153号
根据工作需要和民主推荐情况,经研究,汕头市濠江区委书记、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林广华同志被确定为汕头经济特区保税区党委书记考察对象,市政府党组成员、市长助理蔡炳锐同志被确定为汕头经济特区保税区管委会主任考察对象,南澳县委书记、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吴健彦同志被确定为汕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主任考察对象。省委组织部干部考察组将于9月10日起对其进行考察。根据《省管干部考察对象公示试行办法》规定,现予公示,征求党员、群众和单位的意见。
林广华,1968年10月生(43岁),广东汕头人,1991年7月参加工作,1991年1月入党,学历省委党校研究生,硕士学位。曾任东莞市中堂镇党委副书记、镇长,汕头市濠江区委副书记、副区长、代区长,2009年3月任濠江区区长,2010年4月任现职;
蔡炳锐,1954年10月生(57岁),广东潮安人,1972年9月参加工作,1987年12月入党,学历省委党校研究生。曾任汕头市委办公室副主任,汕头市达濠区委副书记、副区长、代区长,2001年4月后任达濠区区长、濠江区区长,2008年7月任现职;
吴健彦,1961年11月生(50岁),广东普宁人,1977年12月参加工作,1984年12月入党,学历省委党校大学。曾任汕头市升平区副区长、金平区副区长,南澳县委副书记、副县长、代县长,2006年11月任南澳县县长,2008年9月任现职。
在公示期间,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公示受理单位或干部考察组反映公示对象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和问题。以个人名义反映的提倡留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
反映考察对象的情况和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
公示时间:从9月10日至9月16日止,共7天。
受理单位:省委组织部干部一处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合群三马路省委大院
邮政编码:510082 电子信箱:gdgbgs@163.net
联系电话:020─87185133,传真电话:020─87185109
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
2012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