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大浪办事处2015年七一评选表彰活动的通告
关于做好大浪办事处2015年“七一”评选表彰活动的通告
各综合党委、党(总)支部:
今年是***成立94周年,是全面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关键之年,也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为隆重纪念建党94周年,以先进典型激励引导基层党组织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和广大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大浪党工委将于“七一”期间表彰一批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优秀社区第一书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表彰对象
表彰项目共分为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社区第一书记4类,表彰名额为先进基层党组织12个(机关及驻办事处单位2个、大社区2个、小社区3个、“两新”5个)、优秀共产党员40名(机关20名、驻办事处3名、社区11名、“两新”6名)、优秀党务工作者20名(机关5名、驻办事处1名、社区8名、“两新”6名)、优秀社区第一书记8名。
二、评选条件
1、先进基层党组织的基本条件是“五个好”:一是领导班子好。领导班子能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党建主业意识强,抓党建促发展思路清晰,有较强的创造力、凝聚力、号召力和战斗力。二是党员队伍好。党员队伍素质优良,保持先进性,充满生机活力,在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方面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三是工作机制好。各项制度健全,执行落实有力,管理规范到位,运行顺畅有序,工作有创新,形成鲜明特色。四是工作业绩好。党组织和党员在本职工作和服务联系群众方面做出明显实绩,上级党组织和党员普遍满意。五是群众反映好。基层党组织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党员作风过硬,在群众中有良好形象,党群干群关系和谐融洽,无违法违纪现象和不良投诉反映。
2、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条件是“五带头”:一是带头学习提高。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有坚强的党性观念,勤于学习和业务钻研,做推动科学发展的行家里手。二是带头争创佳绩。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自觉落实市委提出的追求“好”、力争“快”、坚持“特”、突出“新”、立足“干”的要求,敢闯敢试、敢为人先,在加快转变发展方式、实现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做好本职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做工作中的一面旗帜。三是带头服务群众。坚持宗旨意识,群众观念强,经常联系和服务群众,帮助基层和群众解决发展中的实际困难,做基层和群众的引路人和贴心人。四是带头遵纪守法。有较强的组织纪律和法纪观念,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敢于同不正之风、违法违纪行为作斗争,积极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五是带头弘扬正气。始终保持党的优良传统作风,带头弘扬新时期深圳精神,坚持谦虚谨慎、不骄不躁,坚持改革创新、开拓进取,坚持脚踏实地、奋发有为,坚持艰苦朴素、廉洁自律。
3、优秀党务工作者的基本条件是: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热爱党务工作,钻研党建业务,以党的建设的优异成绩服务工作大局。有坚定的理想信念,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强,坚持以改革创新精神加强党的建设,取得显著成绩。坚持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清正廉洁,公道正派,关心党员,联系群众,在党员、群众中威信较高。
4、优秀社区第一书记的基本条件是:围绕加强基层组织、服务居民群众、发展社区经济、维护社区稳定和促进社会和谐的目标任务,切实履行职责,当好“五员”和开好“五会”;每月到派驻社区调研、开展工作不少于2天,及时掌握社区动态和及早发现问题隐患,积极调处矛盾纠纷,指导社区抓好各项工作,并做到“五会”记录,定期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工作情况;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到社区任职期间做到“四个必须”、“四个必到”和“四个不准”;在办事处定期开展的考核中,第一书记派驻团队的工作考核为优秀等次。
三、程序办法
(一)推荐。各综合党组织要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式,在本单位或本系统范围内进行民主推荐和组织考察。此次表彰原则上结合办事处基层党组织定级评星和党员积分管理工作(适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党支部)开展。
(二)报送。各综合党委、党(总)支部按推荐名额,集体讨论研究提出推荐表彰名单,再报组织人事科。
(三)评定。组织人事科对推荐表彰对象进行汇总、审核,并听取纪检、计生、安监、劳动、市监、综治维稳等相关部门意见,提出表彰建议名单,报党工委审定。
(四)公示。推荐表彰名单经党工委审定后,在办事处范围内公示5天。
(五)表彰。“七一”期间,对表彰对象通报表彰,并给予一定的精神和物质奖励。
四、几点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这次表彰是办事处纪念建党94周年的一项重要活动。各综合党委、党(总)支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严格程序,狠抓落实。要广泛发动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参与推荐活动,提高典型的公认度,切实保障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
(二)认真把好典型质量关。要严格按照评选条件推荐表彰对象,突出代表性,注意多挖掘、发现和推荐各领域、各行业的新典型。优秀党员应以推荐一线岗位的党员为主;优秀党务工作者应向基层党务工作者倾斜。
(三)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在推荐、考察等工作中,要客观总结推荐对象的典型事迹,向党员和群众公布,把推荐考察的过程作为宣传学习典型的过程。同时,要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广泛深入宣传受表彰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典型事迹和优秀品质,以表彰活动促进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学先进、赶先进。
(四)及时填报有关推荐材料。各党委、党(总)支部要对每个推荐表彰对象,分别填写推荐表(规范格式如下:字体为仿宋GB2312,字号为小四,先进事迹材料800字左右,文件名统一为:表彰类别+名称,如“先进基层党组织(机关第X党支部)”)。
联系人:谭艳清、唐小新,联系电话:29587553、81487036。
大浪组织人事科
2015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