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2020年度龙岗区民办学校教师连续从教津贴(第一批)终审公示的通知
各教办、各民办学校:
申报龙岗区民办学校2019-2020年度教师连续从教津贴(第一批)的人员,经过各学校的初审、各街道教育办复审,区教育局终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凡符合津贴条件者,均予以公示(见***1),公示时间2020年10月15日至2020年10月21日。公示期间,如对条件符合者的各项资格及连续从教年限存在异议,可实名向区教育局社管科(89551985)或学校所属教办咨询投诉。
二、上述终审公示的教师,请核对好从教年限及津贴总金额,同时请办理好平安银行账号(请各校在“龙岗区民办学校教师管理系统”内详细名单在校内进行公示、核对,并将公示情况拍照存档)。公示期间有投诉的教师将通知到各校暂缓发放。
三、符合发放条件的教师,请于10月21日前把银行账号在“龙岗区民办学校教师管理系统”中核对、填报。公示无异议后,从教津贴将直接发放至教师个人账户。
四、各校于10月23日前将全校从教津贴明细表(第一批)及个人申报表纸质件上交至各教办,教办于10月31日前上交至社管科。
五、进行特殊申报(第二批)人员,请各校在10月23日前在系统内提交申请,纸质材料(包括明细表、个人申报表、长期从教津贴审核表等)上交至各教办。各教办请及时对特殊申报人员进行审核。
龙岗区教育局
2020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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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2020年度龙岗区民办学校教师连续从教津贴(第一批)公示名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