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岗区妇幼保健院科研物资采购平台项目招标公告
为适应高水医院建设的需要,实现科研物资采购的规范化、信息化管理,深圳市龙岗区妇幼保健院就引入科研物资采购平台项目进行院内公开采购,现将具体要求公告如下,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
1.采购项目明细:
本项目采购人不承担平台使用及商品交易产生的交易服务费,如采购人有系统对接需求,中标商免费开放端口并配合对接。
2.供应商(参与人)资质要求:
(1)供应商(参与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营运的独立法人机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分公司投标的,必须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
(2)平台须具有电子商务平台主办单位有效的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提供工业和信息化部“ICP/IP地址/域名信息备案管理系统”有效备案的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具备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4)具备《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
(5)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格式自定义);
(6)具备良好的诚信状态,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必须按照采购文件***格式内容提供书面声明函);
(7)不存在被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情形(必须按照采购文件***格式内容提供书面声明函);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不允许分包。
3.凡是报名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单位,应遵守龙岗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发布的《龙岗区卫生计生单位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规定(试行)》。报名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行为视为参与单位对该管理规定全部内容和条款的接受。如参与单位违反该管理规定的,采购单位及相关主管部门有权按照该管理规定的相关内容执行,参与单位无权向采购单位及相关主管部门追究经济赔偿责任或其他法律责任。
4.领取采购文件时间:2021年9月10日8:00至2021年9月16日17:00(北京时间)工作日内,超过截止时间未领取采购文件的不接受投标。
5.获取采购文件地点:深圳市龙岗区妇幼保健院住院部1610,领取采购文件时需携带加盖公章的公司三证、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查询的信用文件、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及个人授权书,请自带优盘或其他存储设备(用于拷贝采购文件)。
6.谈判时间、地点和要求,另行通知。
7.有关本次采购之事宜请联系:何***,联系电话:0755-28933062,0755-28933003-8667。
深圳市龙岗区妇幼保健院
2021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