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立即开展龙岗区截污干管工程专项检查的通知
区安监站、质检站,区建筑工务局,各施工、监理单位:
近期,我区截污干管工程在施工中陆续发生事故和险情,造成人员伤亡和不良社会影响,安全生产形势严峻。为加强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质量安全管理,有效防范事故和险情发生,根据市住房和建设局及区安委办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工作部署,我局决定立即开展龙岗区截污干管工程专项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目的
(一)通过全面排查,消除截污干管施工存在的安全隐患,防止险情或事故发生。
(二)促使各有关责任主体提高风险意识、安全意识、责任意识,采取有力措施,提高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的质量安全管理水平。
二、组织领导
成立龙岗区建设局截污干管工程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由区建设局马国忠副局长任组长,质检站、安监站、质安科、建管科、科教科等主要负责人为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专项检查小组,具体负责对我区在建截污干管工程的检查,组长由刘雄担任,副组长王岑,组员由局机关、安监站、质检站、区建筑工务局相关人员组成,同时聘请岩土施工和安全生产管理水平较高的专家参加。
三、检查标准、依据
(一)《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1999);
(二)《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1991);
(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
(四)《建筑工程预防高处坠落事故若干规定和建筑工程预防坍塌事故若干规定》(建质〔2003〕82号);
(五)《建筑施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使用管理暂行规定》(建质〔2007〕255号);
(六)《深圳市深基坑工程管理规定》(深建规〔2009〕3号);
(七)《深圳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整治行动措施》(深建字〔2010〕19号)。
四、检查范围和内容
(一)建设单位情况。
重点是检查施工现场总承包和分包管理情况,安全及文明施工措施费支付和使用监控,施工现场工期控制情况,对施工现场检查和隐患***落实情况,以及对施工、监理单位主要管理人员在岗和履职的核查情况。
(二)监理单位情况。
重点是检查监理单位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情况,对施工单位安全隐患***整改情况,旁站监理情况,对平安卡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检查情况,以及对施工总承包单位、专业分包单位资质,人员资格审核情况等。
(三)施工单位情况。
1.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
一是施工企业安全管理状况,重点是安全管理机构设置、人员配备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情况,以及安全投入落实等情况;二是施工企业对项目部安全管理情况,重点是项目部安全管理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对项目部安全检查情况;三是安全教育情况,重点是从业人员三级安全教育、平安卡培训、班前安全教育、安全技术交底,以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2.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情况。
检查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方案的落实情况,重点为防坍塌施工措施,地下暗挖工程的机械安全管理、机械通风和地下水处理情况,以及日常安全检查、巡查,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情况。
五、时间安排
检查日期从2010年5月6日至5月14日止。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施工质量和安全生产关系到全区建设领域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各部门、各单位对此要有充分的认识,切实增强做好此次专项检查的责任感、紧迫感,根据专项检查分工,统一时间、统一行动,按时完成工作任务;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坚决责令整改,确保成效。
(二)强力执法,确保检查工作质量。
各部门要认真对各工程各责任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对存在问题的工程项目,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给予责任单位及责任人红色警示;对安全管理体系不健全,安全检查流于形式,施工现场存在较多安全隐患的,给予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黄色警示;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未按专项方案组织施工的,一律责令停工,并给予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红色警示。对违法违规行为同时按照《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动态管理办法》、《深圳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整治行动措施》予以处理。
区质检站、安监站根据我局职能划分负责***整改,确保整改到位。
(三)认真总结,依法处罚。
检查小组总结应包括三方面的内容:一是建设工程检查过程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和突出问题;二是在政府监管中存在的问题;三是提出相关建议和改进措施。
特此通知。
二○一○年四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