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山区2021年度不可移动文物保护资金使用方案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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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4月28日发表
经专家评审,现对《南山区2021年度不可移动文物保护资金使用方案》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从2021年5月24日至5月28日止。单位或个人对公示事项有异议的,应该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
联系人:张宝华 联系电话:2***86278
南山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1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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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01 22:50:08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