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区法院获知识产权纠纷案件审判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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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4月28日发表
近日,经广东省高级法院指定,最高法院批复同意,从今年9月1日起,龙岗区法院和罗湖区法院可以受理不属于专利、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纠纷,争议金额人民币200万元以下的知识产权民事纠纷案件。
近年来,随着深圳技术密集型产业的不断壮大和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的逐步增强,知识产权纠纷案件呈快速增长态势。取得知识产权纠纷案件的审判权,对形成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机制,发展壮大当地的自主知识产权行业,将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据悉,龙岗区法院已安排民一庭负责审理此类案件,并抽调多名知识产权专业背景的法官组成合议庭,承担该类案件的审判工作,适时再成立知识产权审判庭。自9月15日以来,龙岗区法院已经受理3宗知识产权案件,目前正在紧锣密鼓地做好审理的各项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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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30 11:36:23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