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高栏港经济区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珠港区办〔2013〕89号
关于调整高栏港经济区住房保障
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南水镇、平沙镇,区直各单位:
因部分领导工作调整和人员变动,经区管委会同意,决定调整高栏港经济区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调整后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姜学勇(区管委会副主任)
副组长:范镇文(区管委会副调研员)
姚明生(区建设局局长)
成 员:刘高路(区统筹发展局局长)
张 戈(区产业发展局局长)
黄书凌(区社会工作局局长)
黄 飞(区海洋和农渔局局长、区幸福村居办副主任)黄海龙(区纪工委纪检监察处处长)
陈少忠(区财金事务局局长)
黎于海(市国土资源局高栏港分局局长)
黄劲勇(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高栏港规划分局局长)
李东红(南水镇镇长)
彭一江(平沙镇镇长)
刘旭辉(区建设局副局长)
钟文基(市地方税务局高栏港区税务分局副局长)
周赞军(房地产中心高栏港分中心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区建设局,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刘旭辉兼任。
珠海高栏港经济区管委会办公室
2013年10月31日
珠海高栏港经济区管委会办公室 2013年11月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