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南山区民政局关于公布南山区具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资质的区级社会组织目录(2014年第一批)的通知
Admin - admin
于2022年04月25日发表
南山区属各社会组织、各业务主管(指导)单位:
根据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印发〈关于确定具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资质的社会组织目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粤民民〔2012〕135号),以及中共深圳市委办公厅、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工作方案>的通知》(深办发〔2012〕14号)等文件精神,经社会组织自愿申报、登记管理机关审核并公示,确定了深圳市南山区***协会等58家区级社会组织为第一批具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资质的社会组织目录,有效期为三年。现将名单予以公布(见***)。
***:深圳市南山区具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资质的区级社会组织目录(2014年第一批)
深圳市南山区民政局
2014年11月13日
本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公开内容,仅供参考!不对文章内容时效、真实性负责
2023-09-30 03:26:16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