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盐田区实施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项目工作指引的通知
区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加强专业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深盐民〔2018〕3号)、《关于实施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项目的通知》(深盐民〔2018〕27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建立健全盐田区社会工作标准化服务体系,推动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方式从“民政集中购买、分部门使用”向“谁使用、谁购买、谁负责”转变,建立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项目“申报--审核--组织实施--监督评估”全流程、全链条工作指引,盐田区民政局制定了《盐田区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项目申报与审核指引》《盐田区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项目组织实施指引》和《盐田区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项目质量评估指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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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盐田区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项目申报与审核指引
2.盐田区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项目组织实施指引
3.盐田区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项目质量评估指引
4.50号文.关于印发盐田区实施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项目工作指引的通知
盐田区民政局
201年10月28日
(联系人:李艳,电话:22320345、159****0422;王守成,22320345、158****51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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