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盐田区电子商务互联网产业园建设领导小组
成立盐田区电子商务互联网产业园建设领导小组
为加强对电子商务互联网产业园建设管理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区政府决定,于2012年4月5日(深盐府办〔2012〕9号)成立区电子商务互联网产业园建设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及架构如下:
一、组成人员
组 长:刘卫翔(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副组长:乔恒利(副区长)
刘 慧(副区长)
牟春生(副区长)
王守睿(副区长)
成 员:章善斌(区直机关党工委书记、区委〈府〉办副主任)
周 敏(区发改局〈统计局〉局长)
陈晓武(区经促局〈科创局〉局长)
莫熙玲(区财政局局长)
刘瑶城(区人力局局长)
曾 钦(区住建局局长)
郑 雷(区城管局〈城管行政执法局〉局长)
李枝尧(区环保水务局局长)
姜维谦(区安监局局长)
林惠祥(区工务局局长)
张东凡(区城改办主任)
夏德鳌(沙头角街道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
刘春江(盐田公安分局第一副局长)
邵亦飞(滨海规划国土局局长)
黄 建(盐田市场监管分局局长)
张 欣(盐田社保分局局长)
江 涛(沙头角商业外贸公司董事长)
许新辉(区工业发展公司经理)
何明远(深圳市硅谷动力产业园运营有限公司董事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经促局,办公室主任由陈晓武同志兼任。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主要负责统筹协调产业园建设和管理工作。
二、工作机构
领导小组下设物业清退组、物业改造组、综合执法组、运营管理组等4个工作组。具体分工及组成人员如下:
(一)物业清退组
组 长:刘 慧
成员单位:区经促局、财政局、法制办,沙头角街道办、沙商贸公司、区工业发展公司及其他业主单位。
职 责:调查各承租户的租期情况,对需提前解除租赁合同的租户,制订合理补偿方案,提交领导小组审议,确保按期腾空并交付物业。
(二)物业改造组
组 长:乔恒利
成员单位:区发改局、经促局、财政局、住建局、城改办、工务局、前期办,滨海规划国土局、业主单位和深圳市硅谷动力产业园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硅谷动力公司)。
职 责:制定产业园改造工程(包括园区配套部分)规划设计方案,研究业主单位、专业运营商及政府三方投资比例,督促施工进度,确保按期完工。
(三)综合执法组
组 长:牟春生、王守睿
成员单位:区人力局、城管局、环保水务局、安监局,盐田公安分局、市场监管分局、社保分局。
职 责:组织专项清理行动,综合运用最低工资、城市管理、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产品质量、社会保障、职业健康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对现入驻的低端企业进行全面排查和快速清理淘汰。
(四)运营管理组
组 长:刘卫翔
成员单位:区发改局、经促局、财政局,业主单位和硅谷动力公司。
职 责:统筹协调区政府与运营商之间的权、责、利关系,制订园区发展扶持政策,综合协调产业园建设及其后期运行的日常管理工作。
以上各组除负责职责规定的工作外,还承担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各组根据工作需要,可自行召开小组会议,协调解决存在问题,如遇重大问题提请领导小组研究解决。
领导小组成员职务如有变动,由接替其职务的同志接任,不再另行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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