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带动就业奖励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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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4月24日发表
答:自主创业人员在本市的初创企业吸纳户籍人员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已缴纳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按照招用3人及以下每人给予2000元、3人以上每净增1人给予30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奖励,总额最高不超过3万元。
需要注意的是:1.本事普通高校 、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在校学生首次申请各项创业补贴必须由本人现场提出,并签署诚信申报承诺;2.该补贴自2019年1月1日起实施,已申请创业带动就业补贴的初创企业,若仍符合补贴申请条件的,按政策规定继续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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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12 08:03:16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