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陵财政四步走下好助企一盘棋
为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推动经济平稳健康发展,海陵财政坚持“四步走”助力企业发展。2022年,海陵区政府采购总规模3.46亿元,实际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24亿元,占总规模35.84%,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07亿元,占总规模59.83%。
一是降低投标成本。取消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确需收取履约保证金的,允许供应商自主选择以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或提交。收取履约保证金的,应在采购合同中约定履约保证金退还的方式、时间、条件和不予退还的情形,明确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
二是执行预付制度。货物和服务项目中,预付款比例原则上不低于合同金额的30%,以人工投入为主的,不得低于10%。同时,缩短资金支付时间,执行“收到供应商***15日内将资金支付到供应商账户”政策,提高资金支付效率。
三是加大扶持力度。综合运用预留采购份额、价格评审优惠等方式支持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限额标准从200万元提高到400万元,面向小微企业价格评审优惠从6-10%提高到10-20%,超过400万元采购项目且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比例从30%提高到40%。
四是推广信用融资。为切实解决企业“融资难”问题,会同人民银行召开泰州市银采合作推进政采贷业务增量扩面座谈会,架设银企合作桥梁,不断扩大“政采贷”业务规模,拓宽中标成交供应商融资渠道。海陵区开展线上合同信用融资业务三笔共计631万元,在全市范围内率先实现全流程线上“政采贷”,业务量排名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