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法院召开青年法官廉政教育座谈会
12月4日下午,我院召开青年法官座谈会。同时,院党组对14名新任助理审判员进行了上岗前的廉政谈话。
党组书记、院长黄智江在谈话中强调,青年法官要深入认真进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学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内涵,直接反映了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特征和要求。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执法为民是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和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执政理念的在司法工作中的具体体现;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目标,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任务;服务大局是司法工作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的必然要求;党的领导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根本政治保障。这五个方面构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完整、科学的体系。人民法官作为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建设者和参与者,必须深刻学习领会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精髓,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忠实信仰者,并以此指导司法实践。黄院长还列举了近年来法院系统一些腐败典型案件,语重心长地告诫大家要做到防微杜渐,警钟长鸣。党组成员、副院长赵建强对新任法官提出了具体要求。监察室主任王艳华给新任法官宣读了《法官法》规定的法官13种“不得有”行为的具体规定及其他有关廉政纪律方面的具体要求。
青年法官们在座谈会上纷纷表示,一定要牢记法官手中掌握的裁判权是人民赋予的,只能用于为人民服务,必须始终坚持宗旨、把握方向,要长期经受住正确行使裁判权的重大考验。要自觉坚定地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运用到司法实践中去,用法律手段维护、实现好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在今后的工作中,要不断加强学习,提高自身修养,严格自律,树立和维护法官及法院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