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南联股份合作公司招租公告NL11
招标编号:NL11
珠海市香洲区社区集体经济管理中心(简称:经管中心)对 珠海市南联股份合作公司 的南联工业厂房5楼 使用权租赁进行公开交易,欢迎有意参加竞价的人士前来报名。
一、标的物基本情况
资产编号 | 资产名称 | 交易底价 | 交易面积 | 租赁年限 | 交易保证金 | 资产地址 | 权证编号 |
201001006 | 南联工业厂房5楼 | 10110元 | 1011平方米 | 3年 | 20220元 | 湾仔南湾南路7032号工业厂房8层5楼 | 粤C1054219 |
二、资产的使用范围
加工,生产,仓库等 南联股份合作公司允许的经营项目。
三、竞租人准入条件
无
四、本次项目采用 现场竞价 方式竞价,按照《珠海市香洲区社区集体经济组织资产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确定竞得人。
五、竞租人登记
第一步:现场勘查及初审
1、现场勘查
珠海市南联股份合作公司 组织意向竞租人进行现场勘查,时间为 2015 年 11 月 9日至 2015 年 11 月 16 日上午 9:30 – 11:30 ,下午 2:30 - 5:00 (意向竞租人请提前联系公司)。
2、初审
意向竞租人请携带相关资料于 2015 年 11 月 9 日至 2015 年 11 月 16 日上午 9:30- 11:30 , 下午 2:30 - 5:00 到 珠海市南联股份合作公司 进行资格审核,过期不予受理。
第二步:缴纳交易保证金
初审通过的竞租人在 2015 年 11 月 16 日下午 5:30 前,按以下任意一种方式向公司缴纳交易保证金,逾期无效。
1、以现金方式支付
2、以转账方式支付
账户名称:珠海市南联股份合作公司
银行账号:663****54866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湾仔支行
备注:交易保证金收据或银行进账单必须注明: 201001006 (资产编号);交易保证金以转账方式汇入,汇款以到账时间为准,逾期无效。
第三步:资格复核
1、复核
初审通过的竞租人应于 2015 年 11 月 17 日上午8:30- 12:00 ,下午 2:30 - 5:
30 携带相关材料到经管中心进行竞价资格复核,经管中心在受理后当日内出具《受理回执单》。
2、竞租人资格复核需提交的材料清单
| 需要材料 |
个人 | 1、竞租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1份,验原件); 2、交易保证金收据/银行进账单(复印件1份,验原件); 3、初审通知书(原件); 4、代理人身份证件(委托他人代理的需提供,复印件1份,验原件); 5、自然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代理的须提供); 6、境外个人提交资料,应由中国驻该国(地区)使领馆公证(认证);港澳台个人的身份证明及其他相关文件应由司法部授权的该地法律服务机构公证(认证)或台湾事务办认证。境外个人提交的资料非中文书写的,均应附中文译文,文件的解释以中文译本为准。 |
单位 | 1、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1份,验原件); 2、法人代表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1份,验原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4、交易保证金收据/银行进账单(复印件1份,验原件); 5、初审通知书(原件); 6、非法定代表人前来审核,需提交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件(复印件1份,验原件); 7、上述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8、境外组织提交资料,应由中国驻该国(地区)使领馆公证(认证);港澳台组织的身份证明及其他相关文件应由司法部授权的该地法律服务机构公证(认证)或台湾事务办认证。境外组织提交的资料非中文书写的,均应附中文译文,文件的解释以中文译本为准。 |
六、公告日期
本招租公告日期为: 2015 年 11 月 9 日至 2015 年 11 月 16 日。
七、竞价会事宜
1、时间: 2015 年 11 月 18 日上午 10:00
2、地点:珠海市香洲区新溪路26号社区集体经济管理中心
联系电话:8600282 传真号码:8600381
敬请业主单位、监督人员、竞价人员提前三十分钟到场签到,多谢合作。
八、其它信息
1、标的物以现状交付,出租年限为 3 年,每年租金均无递增。
2、标的物按照现状出租,若标的物实际面积与招租公告所标示的面积有出入,以招租公告所标示的面积为准。
3、租赁合同期满,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按时归还合同标的物。
4、经管中心为资产交易平台,负责组织交易双方资产交易。成交后标的物的移交手续,由业主方与竞得方自行办理,经管中心只对交易法定程序负责,不承担其他任何法律责任。
5、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 珠海市南联股份合作公司 应将未竞得人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计利息退还。
九、联系方式
业主单位: 珠海市南联股份合作公司
联系人: 黄总
联系电话: 8821287 130****3288
珠海市香洲区社区集体经济管理中心
2015年 11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