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福田区社会组织等级评估报名工作的通知
福田区属各社会组织:
为进一步推进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国家民政部《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民政部2010年第39号令)和《深圳市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我局拟于4-5月开展福田区2021年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工作,现阶段开始接受社会组织报名,具体事项如下:
一、评估对象和范围
(一)评估对象为在福田区民政局登记满两年(2019年3月31日前登记注册的)未参加过评估或者评估等级已满5年有效期的社会组织,包括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服务机构)。
(二)参加过评估,评估等级在有效期内,且满3年以上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服务机构)可提前申请参加2021年度评估;
(三) 社会组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评估:
1.未参加2018、2019年年度报告的;
2.2020年期间受到政府有关部门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罚尚未执行完毕的;
3.正在被政府有关部门或者司法机关立案调查的;
4.其他不符合评估条件的。
(四)参加评估的社会组织在评估期间发现与宗旨严重背离的事件,或者其活动在社会上产生不良影响的,将取消其评估资格。符合评估条件未申请参加评估或者评估等级有效期满未再申请参加评估的社会组织,视为无评估等级。
二、评估内容
社会组织评估将对社会组织的依法登记和接受监督、内部治理、业务活动、财务管理、信息公开等五个模块进行评分定级。
三、报名方式
请有意向申请参评的社会组织在区民政局网页上“深圳市福田区社会组织等级评估报名表”,填写完整并加盖公章后,于2021年3月31日之前(逾期不再接受申请)扫描发送至电子邮箱:ftsgj@szft.gov.cn。
四、结果应用
社会组织评估等级有效期为五年。按照我市相关规定,评估获得3A级以上社会组织在以下几个方面获得优先权:
1、优先获得政府表彰奖励;
2、优先获得政府购买服务及承接政府转移的职能项目;
3、优先享受政府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等有关税收政策;
4、纳入社会组织信用体系,优先获得评优评先资格。
五、具体要求
请各社会组织积极参评,并对照评估标准“以评促建”,认真做好材料准备等相关工作。报名成功的社会组织不得无故不参加评估工作,且务必在有效申报时间内完成各项材料报送工作,申报材料上报后原则上不可修改。
六、联系方式
深圳市福田区民政局政务科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民路123号区政府大楼17楼1701室
联系人:高扬
联系方式:82918202
电子邮箱:ftsgj@szft.gov.cn
***:1.深圳市福田区社会组织等级评估报名表
2.深圳市社会组织评估指南
深圳市福田区民政局
2021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