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口镇发生一起平板船侧翻事故船上4辆货车落水8人下落不明
12月9日凌晨3时40分许,从安化县烟溪镇十八渡开往平口镇的一艘平板船,在资水平口镇平山村水域发生倾斜,导致船上4辆货车(3台属新化,1台属溆浦)落水。经初步核实,船上共有11人,3人获救,8人下落不明。
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安化县委、县政府对此高度重视,副省长盛茂林作出重要批示,要求迅速查明原因,全力以赴搜救失踪人员,并切实做好失踪者家属思想工作。省安监局副局长李大剑,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肖文伟,省地方海事局副局长刘仁煦,市委副书记、市长胡忠雄,副市长胡立安,副厅级干部、市长助理曾宪军,市政府秘书长胡捷以及安化县委书记谢寿保、县长杨光鑫等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坐镇指挥,并迅速成立事故应急救援处置指挥部,下设应急救援处置组、医疗救护组、情况综合和宣传报道组、维稳安全保卫组、事故调查组、善后处理组、后勤保障组。
经核实,出事船主夏新安,系安化县古楼乡鲶鱼村人(事发时在船上);夏应进,柘溪林场人(事发时未在船上);当班驾驶员刘中群,系平口镇建平居委人。船主夏新安和驾驶员刘中群已到当地派出所自首,接受调查。
目前,事故处置工作正在有条不紊展开。失踪人员名单已初步摸清,正进一步核实。落水点位置已锁定,打捞工作准备就绪。9日17时30分,来自宁乡县的专业打捞队伍已抵达事发现场,开展打捞搜救工作。部分失踪人员家属已赶到事发地,当地政府已安排专人做安抚工作,社会秩序平稳。
安化县:七个方面强化安全生产
“129”水上交通事故发生后,安化县委、县政府认真吸取教训,立即行动,全面部署,明确要求从七个方面全面强化全县安全生产工作。
一是对每条通航河道、每个渡口、每艘船只、每个细节认真进行“拉网式”排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船舶、渡口立即坚决停业整顿,所有非法渡口、“三无”船舶和低质量船舶坚决取缔,所有渡口实行夜间停航。
二是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路段的巡查,严厉打击非法载人、超速、超载、疲劳驾驶、酒后驾驶等严重违法行为。
三是进一步强化煤矿安全监管,切实加强“一通三防”管理,强化防治水、防瓦斯专项治理,严禁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严查非法违法行为。
四是全面加强烟花爆竹生产和销售旺季的安全管理,严厉打击企业超能力生产和超量存储。
五是高度重视消防安全工作,认真组织开展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改,严防火灾事故。
六是加强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抓好金属非金属矿山特别是地下开采矿山、尾矿库、排土场等的巡查、监控,严防渗水淹井、尾矿库垮坝、排土场坍塌等事故发生。
七是加强特种设备、建筑施工等行业领域安全监管。八是深入开展专业救援人员培训,加强专业队伍与社会化应急力量配合,改善救援救护技术装备,增强科学施救能力,提高抢险救灾工作效率,避免因施救不当造成事故损失扩大。(易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