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海洋农渔和水务局网上征求对广东省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实施方案的意见
根据省农业厅、财政厅的通知要求,现对《广东省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实施方案》公开征询意见,请广大市民积极参与评议,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并于12月31日前向珠海市海洋农渔和水务局农村工作科反馈。谢谢!
联系方式:2131429;zhswnb@163.com
珠海市海洋农渔和水务局
2012年12月25日
广东省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实施方案
一、实施依据
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为民办事征询民意工作的指导意见》(粤办发〔2012〕18号)、《关于印发〈广东省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为民办事征询民意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农函〔2012〕1127号)、《转发省农业厅关于广东省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粤府办〔2011〕4号)、《广东省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粤财农〔2012〕157号)、《广东省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粤财农〔2012〕158号)的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二、实施原则
(一)全面发动,自愿申报。开展广东省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既要全面发动,又要尊重农民主体地位,妥善处理调动农民积极性和减轻农民负担的关系,以村民民主决策、自愿出资出劳为前提,政府给予奖励补助,使政府投入和农民筹资筹劳相组合,共同推进村级公益事业建设。
(二)突出重点,注重实效。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必须考虑村级集体组织、村民和政府财政的承受能力,重点选取农民需求最迫切、反映最强烈、利益最直接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项目作为切入点,确保财政奖补政策切实可行和农民群众直接受益。
(三)多方筹措,减轻负担。各级财政要积极主动开展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增加当地财政的投入,引导村集体经济投入,提倡社会各界捐助,减轻农民筹资筹劳的负担。
(四)量力而行,不留尾巴。可选项目较多时按照先易后难的原则,优先选择工程量适中、没有争议、效益显著的项目。
(五)加强管理,规范操作。要规范筹资筹劳议事程序,建立健全各项制度,确保议事和审批过程、政府奖补项目的申报、资金和劳务的使用管理等公开透明、公平公正,接受群众监督。
三、奖补目标
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目标,以农民自愿出资出劳为基础,以政府奖补资金为引导,探索广东省村级公益事业建设难题,用十年左右的时间,通过广东省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的实施,使我省的村级基本生产生活条件有较大改善,人居环境有较大改观,基层民主管理水平有较大提高,城乡基本公共服务一体化有较大进展。逐步建立我省筹补结合、多方投入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新机制。
四、奖补规划
从2012年起,在全省除深圳市外的20个地级以上市全面开展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各地因地制宜,科学编制项目建设长期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切实将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这项惠民工程抓好抓实、抓出成效,为建设幸福广东新农村做出新贡献。
五、奖补范围
主要是对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为基础,包括自然村村内户外道路、小型农田水利、人畜饮水、环卫设施、植树造林、文化体育设施等村民迫切需要并直接受益的公益事业建设项目,实行奖补,适当向农村新社区和公共服务中心拓展。村外范围的公益事业建设项目投入,应主要由各级人民政府分级负责,由现有的投入渠道解决,不向村民筹资筹劳。对于农村中小学校舍修建、通村通乡道路建设、农村电网改造升级等应由公共财政承担的农村公益性项目,举债兴办的村内公益性项目和经营性项目,不得列入一事一议范围。
六、奖补标准
各级财政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给予奖补支持,财政补助资金不少于农民筹资筹劳的50%。参照中央对各省实行不同的中央财政奖补系数的做法,我省对珠三角地区和欠发达地区实行不同的奖补比例。
(一)广州、珠海、佛山、东莞、中山以及江门市(恩平、台山和开平市除外),中央和省财政按筹资筹劳总额补助20%,市县财政补助不少于筹资筹劳总额的30%;
(二)粤北山区、东西两翼14个地级市以及江门恩平、台山、开平市,中央和省财政按筹资筹劳总额补助40%,市、县财政补助不少于筹资筹劳总额10%;
(三)市县负担部分,由市财政和县财政各负担50%。同时鼓励市县增加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的补助比例,提倡社会各界捐助,引导集体经济投入开展村级公益事业建设。
七、奖补程序
(一)项目议事
1.提出建设方案。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奖补项目由村委会提出也可由受益自然村组或部分受益群众提出,议事主体将村委会、受益自然村组或部分受益群众提出的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建设的内容、方式、资金概算、筹资筹劳数量、申请财政奖补金额等内容向村民公告,广泛征求村民意见。如建设项目较多,分步逐年申报和实施。
2.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召开村民会议应当有本村18周岁以上村民的过半数参加,或者有本村2/3以上的农户代表参加。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应当有2/3以上的村民代表会议组成人员参加。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所作筹资筹劳决定应当经到会人员的过半数表决通过。
3.形成会议决议。通过召开民主议事会议形成《广东省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议事会议记录》。主要反映会议时间、地点、应到会人数、实到会人数、商议的主要内容和结果。参加会议人员及表决情况,应在《广东省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议事会议人员表决登记表》中登记存档。村民委员会将项目方案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期间要引导村民积极参与民主议事,充分吸收村民合理意见,对项目方案进行修改完善。
(二)项目申报
实行村委会申报。经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讨论通过的村内公益事业建设项目,村委会应严格审查项目议事程序的合规性,按照农村整体规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对上报资料认真审核并对其真实性负责,书面报镇人民政府初审,镇政府审核后汇总上报。村委会向镇人民政府上报的资料包括项目方案内容、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记录、村民或者村民代表签字记录等,并附送《广东省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议事会议记录》、《广东省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议事会议人员表决登记表》和《广东省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申报审批表》。
(三)项目审批
1.镇人民政府初审。镇人民政府重点对建设项目是否符合筹资筹劳的适用范围、制定项目方案是否履行村民民主议事程序、筹资筹劳的数量是否在本省规定的限额标准内、涉及财政奖补的建设项目是否符合筹资筹劳财政奖补立项范围以及项目方案是否科学可行等进行初审。镇人民政府要实地考察建设项目情况、会议召开情况和表决结果的真实性,了解村民意愿,对议事项目的合规性负责。初审同意后,填报《广东省**市**县(市、区)**镇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申报汇总表》,连同《广东省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议事会议记录》、《广东省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议事会议人员表决登记表》和《广东省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申报审批表》,签署盖章后以正式文件报县(市、区) 财政和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2.县(市、区) 财政和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按照《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审批程序,对镇人民政府上报的资料严格审核,对不符合筹资筹劳政策规定的项目方案及时提出纠正意见。审批同意后,批复各有关镇人民政府实施。填报《广东省**市**县(市、区)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资金批复(完成)汇总表》,上报地级以上市农业和财政行政主管部门备案。顺德区和财政省直管县(市)将审批的材料上报省农业厅和财政厅备案,同时抄送地级以上市农业和财政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各级农业和财政行政主管部门对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应按照有关规定严格把关,对上报资料的合规性、完整性负责。
3.项目汇总。地级以上市和财政省直管(市)县农业和财政行政主管部门应将本市当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预算安排、项目建设内容及所在村组名录等情况,于每年4月底前,通过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信息监管系统报省农业厅和省财政厅备案。每年7月31日前,各地级以上市、财政省直管县(市)农业和财政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市批复的项目进行汇总,填报《广东省**市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资金批复(完成)汇总表》,报省农业厅和省财政厅备案。
(四)项目实施
1.经批准的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在镇人民政府和县级有关部门的指导下,原则上由村委会组织实施。
2.筹资筹劳。村民委员会或村民小组、村组集体经济组织向村民公布已经审核的筹资筹劳项目、标准、数量,收取资金和安排出劳,同时向出资人或者出劳人开具筹资筹劳凭证。填报《广东省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筹资筹劳登记表》和《广东省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社会捐赠登记表》,报镇人民政府,由镇政府汇总后,上报县(市、区) 农业和财政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3.工程规划设计。规划设计要重科学,讲实效,对一般性的工程建设项目,由镇委派相关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工程规划设计;对具有较高专业技术要求的涵洞、桥梁、水利设施、文化活动场室等建设项目,应由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出具规划设计方案,并聘请工程监理。项目规划书及图纸,应当准确客观反映项目建设情况,纳入项目档案管理。
4.施工管理。除项目实施主体组织农户建设的项目外,其他工程必须按有关规定公开招标,按工程质量标准进行监理。由项目实施主体组织实施的项目,要明确项目管理人员、技术负责人员、质量监督人员,确保工程质量。
(五)项目管护
按照“谁投资、谁受益,谁所有、谁养护”的原则,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形成的资产,归项目议事主体所有,由项目议事主体负责管护,在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建设地址公告《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管护制度》,确保村内公益设施长期发挥效益。
(六)项目验收
1.财政奖补项目竣工后,镇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村民委员会、村务监督委员会(或村民理财小组)、项目监督小组(理事会)、村民代表等对项目进行验收,负责人签字确认并出具初验报告。镇人民政府填报《广东省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完工情况表》、《广东省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验收清算报告表》和《广东省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建设图片》,以书面文件上报县农业和财政行政主管部门。
2.在镇人民政府初验的基础上,县(市、区) 农业和财政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相关部门进行项目全面验收,并编写《广东省**县(市、区)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验收报告》,报市农业和财政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3.地级以上市、财政省直管县(市)财政和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综合全市情况编写《广东省**市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情况报告》和《广东省××市(县)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实施情况汇总表》,于次年1月31日前以正式文件上报省农业厅和省财政厅备案。
(七)资金拨付。中央和省财政奖补资金由省财政厅根据各市县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计划拨付到市或县。县级财政部门根据一事一议建设项目进度和项目合同要求,实行财政报账制管理。同时,县级财政部门对那些村民筹资、村集体投入、社会捐赠资金已经到账,已经开工建设的项目,可根据项目单位资金使用计划,预拨部分项目启动资金,预拨比例为60%。项目完工并经县农业、财政行政主管部门组织验收后,由县级财政部门依据议事项目建设审批件、项目竣工验收报告、出资人交款凭证等拨付剩余奖补资金。
八、组织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要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层层落实责任制。省农业厅、省财政厅负责落实中央关于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的有关政策和措施,制定我省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的具体实施工作意见;市农业、财政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区域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的组织领导、分类指导、项目审批、宣传培训和督促检查;县(市、区) 农业和县(市、区)财政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组织规划、项目审批和验收、资金的拨付;镇人民政府负责项目初审和项目具体实施的监督管理;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的议事范围包括建制村、自然村和村民小组,一事一议奖补项目原则上应由村“两委”具体组织实施,负责项目的申请、实施和管护,建立台账;各职能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及时沟通协调,积极支持配合,共同推进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的落实。
(二)宣传发动。各级农业、财政行政主管部门要制定本级开展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宣传工作方案,镇政府要指导村委会做好对农民宣传发动工作,让村民了解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的目的、做法、程序,支持、参与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
(三)做好规划,明确奖补工作目标任务。坚持因地制宜、以规划方案引领建设是搞好奖补的重要基础。各市县要根据省的实施意见,制定符合当地实际、体现区域特色的实施方案。要把一事一议项目与新农村建设、扶贫开发的“整村推进”、农村的饮水工程、农业综合开发的土地治理项目、农村危房改造、农村环保、移民搬迁、村级文体活动场所建设以及名镇名村示范村建设等民生工程的支农资金结合起来,按照“渠道不乱、权限不变、优势互补、各记其功”的原则,做好新农村建设中长期规划和村级公益事业建设年度实施计划,明确奖补工作目标,做到“统一规划、分期分批,以点带面、重点突破、示范辐射、连片推进”。省将根据各市县每年制定的实施计划下达补助资金。
(四)建立健全制度,确保工作正常开展。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的建设内容、筹资筹劳数量、奖补金额等要作为村务财务公开内容,及时向村民公布。县(市、区)、镇要建立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档案或数据库,将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会议记录、村民签字、筹资筹劳方案、出资或投劳凭证、奖补项目的申请表等相关材料汇总建立台账,规范管理,接受监督。通过财政金财网,对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计划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统计上报,加强对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及资金使用情况的督促检查和***问效。对违规操作、截留挪用奖补资金的行为,要严肃查处。
(五)建立信息报送制度。省、市、县(市、区)农业、财政行政主管部门和镇人民政府要按照***综改办《关于加强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信息管理系统建设的通知》(国农改办〔2011〕9号)的要求,做好项目信息的报送工作,省农业厅和省财政厅每季度对全省各市项目信息给予通报。
(六)制订村级公益设施管护制度,保证长期发挥效益。按照“谁投资、谁受益,谁所有、谁养护”的原则,明确一事一议公益设施的所有权,落实养护责任主体。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形成的资产,归项目议事主体所有,由村级组织负责管理和养护。村级组织要立足自身实际建立健全村内公益设施管护体制,做到建管结合,确保村内公益设施长期发挥应有效益。
(七)建立绩效考评制度。地级以上市和财政省直管县(市)财政、农业部门对奖补资金使用效益进行全面的绩效评价。县(市、区)财政和农业部门要对项目进行绩效自评工作,评价过程中要建立完善村民参与率和满意度测评机制,接受村民对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经济性、效率性和效益性等全面评价,并将评价结果和本年度评价目标报市级财政和农业部门。各地级以上市和财政省直管县(市)财政、农业部门将上一年度绩效评价结果和本年度绩效评价目标于每年1月31日前报省财政厅和省农业厅。各市县应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下一年度分配财政奖补资金的主要参考因素。
(八)提供工作条件。各级农业和财政行政主管部门要互相配合、落实人员,共同把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做好。各级财政部门要安排必要的工作经费,保证项目规划、申报、查勘、实施、验收、档案管理等工作正常开展。
***:1.广东省**市(县)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计划表
2.广东省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议事会议记录,由村委会负责
3.广东省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议事会议人员表决登记表,由村委会负责
4.广东省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申报审批表,由村委会负责
5.广东省**县(市、区)**镇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申报汇总表,由镇人民政府负责。
6.广东省**县(市、区)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资金批复(完成)汇总表,由县(市、区)农业、财政行政主管部门负责
7.广东省**市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资金批复(完成)汇总表,由各地级以上市和省直管县农业、财政行政主管部门负责
8.广东省××市(县)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实施情况汇总表,由各地级以上市和省直管县农业、财政部门负责
9.广东省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筹资筹劳登记表,由村委会负责
10.广东省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社会捐赠登记表,由村委会负责
11.广东省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完工情况表,由镇人民政府负责
12.广东省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验收清算报告表,由镇人民政府负责
13.广东省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建设图片,由镇人民政府负责
14.广东省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公示,由村委会负责。
***2:
广东省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议事会议记录
会议名称:
会议时间: 地点:
主办单位: 村委会 自然村 村民小组
项目建设提议人:
参加人员:村民(或户代表)共 人
主持人: 记录人:
会议内容:
一、主持人清点到会人员。各位代表,经村委会研究,决定召开 建设村民民主议事会议,应参加会议的村民(或户代表)为 人,现实际到会 人,达到应到会人数的 ,符合有关规定,可以开会。
二、介绍项目规划、资金筹措及筹资筹劳等议案。
三、参会人员讨论发言。
四、根据讨论意见修正议案。
五、参会代表对议案进行表决。
经到会人员举手表决, 人同意, 人不同意, 人弃权,同意人数达 %,符合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相关规定,决议有效,具体决议事项如下:
1.同意在村内实施 建设项目。
2.按照村民意愿以及村级财务管理原则,由村民推举 等同志为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理财小组成员。
3.同意按本村现有人数,人均筹资 元,捐资自愿。
4.同意按现有劳力,劳均出工 个工日。如本人提出申请,可以资代劳。
5.同意投入集体资金 万元。
6.工程建设方式:自筹自建( ),半承包( ),完全承包( )。(请在其中一种打√,如用两种以上,请详细说明。)
***14:
广东省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公示
县 镇 村民委员会于 年 月 日实施的 工程项目已完工,在本村民主理财小组监督支持下,各种筹资资金及捐赠款已完全到位,并按照预算方案投入到该工程,现对该工程情况予以公示,详见《广东省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完工情况表》。公示时间为7天,自 年 月 日至 日。各位村民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与 联系,联系电话: 手机: 。(如此公示与事实不符,请与县(市、区) 农业和财政行政主管部联系,联系电话为: )
此公示
村委会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