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女子澳门逾期居留近6年入境被边检机关按有关法律规定予以处理
9月23日,一名在澳门逾期居留多年的内地旅客持用过期出入境证件返回内地时,先后被澳门和内地边检机关按有关法律规定予以处理后方准予入境。民警提醒,内地居民赴港澳旅游应按期返回,以免触犯我国法律法规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法律。
当天,一名中年女性在接受边防检查时拿出一本皱巴巴的《往来港澳通行证》,欲排队入境。经民警核查,该林姓妇女为福建人,所持通行证已经过期4年有余,在澳门逾期居留近6年,远远超过其所持通行证里面“赴澳门个人游签注”所规定的“在澳门逗留不得超过7天”的时间。林某交代,6年前,她办妥《往来港澳通行证》及“个人游”签注,只身前往澳门,此后一直在当地做保姆,服侍长者。
民警透露,在珠海各口岸持用已经过期多年的《往来港澳通行证》入境案件并不少见。民警提醒,市民赴港澳旅游、探亲、学习、商务,应在《往来港澳通行证》所规定的最长逗留期限内回内地,以免触犯我国出入境法律法规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法律。据了解,澳门政府对在澳门逾期逗留不超过30日的人士,每逾期一日罚款200元澳门币。如于180日内再次逾期逗留,将会被视为非法移民,两年内不得进入澳门特别行政区。在香港,境外人士逾期逗留是刑事罪行,依照有关法例规定,违反逗留条件的人士会遭检控,最高罚款为五万元及入狱两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