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坪山新区在建工程质量监督抽查情况的通报
为确保建设工程主体结构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的工程实体质量,防范不合格建筑材料用于工程建设,2016年坪山新区城市建设局对辖区内在建工程进行了质量监督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内容
坪山新区城市建设局主要从以下几方面进行监督检查:1.工程质量各方责任主体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工程质量方面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情况;2.工程实体质量情况,重点检查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质量、主要使用功能质量;3.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控情况;4.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工程资料管理情况;5.施工现场质量管理人员在岗履职情况;6.对现场建筑材料进行抽检。
二、 监督抽查基本情况
2016年,坪山新区城市建设局共监督检查建筑工地655项次,出动2620人次。发放质量监督检查意见书345份,质量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8份,质量不良行为认定书12份,责令停工整改通知书4份。全年共监督抽检了35家22类材料共146个批次,抽样合格率为100%。
存在问题如下:
施工单位方面:
(一)行为监督情况
部分项目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流于形式,未针对项目实际情况做细致划分和设计;部分节点隐蔽验收记录中项目负责人签章不齐;个别工程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分部工程验收资料提交不及时,影响验收进度;部分项目对混凝土结构存在的质量缺陷未按方案处理和重新验收;个别项目部存在专业技术管理人员配备不足、人员不到位等问题;个别工地施工日志记录不全、对重要的分部分项隐蔽验收记录缺失;部分项目对监理通知单未能有效落实和及时回复,对主管部门抽查中发现的问题未能举一反三,彻底整改;个别项目建筑材料进场报审手续不完善,材料合格证不齐全;个别项目未按要求的温度和湿度留置混凝土标养试块;个别项目对已完成的施工项目未及时做好成品保护。
(二) 实体监督情况
1.砌筑工程:个别项目填充墙砌体质量通病仍然存在,特别是填充墙砌筑构造柱做法不正确,砌体砌块存在缺棱掉角等现象。
2.钢筋工程:个别项目梁身钢筋腰筋拉结筋数量设置不足、梁板底面和剪力墙侧面钢筋保护层控制措施不到位、预留孔洞处钢筋构造措施不完善、后浇带未按设计及规范要求断开。
3.装饰装修工程:部分项目电梯前室吊顶板存在裂缝,且外窗框底未设置泄水孔;个别项目上人屋面分隔缝间距大于设计要求,且缝内灌浆不饱满严实;部分项目阳台栏杆竖向格栅间距偏大,栏杆下端与基座固定处建筑构造不符合要求。
监理单位方面:部分单位责任落实不到位,个别工程项目监理部人员配备不足,旁站监理记录不规范,不能完整反映监理工作状况;一些项目监理规划和细则、旁站方案无针对性,质量控制要点不明确;项目总监对监理规划的审核不认真、管理不到位;个别监理员对材料进场验收制度执行不严,未能完全履行见证取样制度;部分监理工程师通知单签发不规范,对存在的质量问题记录不具体;部分项目施工单位整改不到位时,监理工程师未认真***和及时督促。
2016年建材质量监督抽检情况汇总表
序号 | 检验产品 | 检验批次 | 合格批次 | 不合格批次 | 抽样合格率(%) |
1 | 钢筋直径8mm | 1 | 1 | 0 | 100% |
2 | 钢筋直径10mm | 13 | 13 | 0 | 100% |
3 | 钢筋直径12mm | 14 | 14 | 0 | 100% |
4 | 钢筋直径14mm | 8 | 8 | 0 | 100% |
5 | 钢筋直径16mm | 6 | 6 | 0 | 100% |
6 | 钢筋直径18mm | 7 | 7 | 0 | 100% |
7 | 钢筋直径20mm | 10 | 10 | 0 | 100% |
8 | 钢筋直径22mm | 6 | 6 | 0 | 100% |
9 | 钢筋直径25mm | 19 | 19 | 0 | 100% |
10 | 钢筋直径28mm | 4 | 4 | 0 | 100% |
11 | 钢筋直径32mm | 2 | 2 | 0 | 100% |
12 | 钢绞线 | 2 | 2 | 0 | 100% |
13 | 电线/电缆 | 7 | 7 | 0 | 100% |
14 | 镀锌钢管/PE管/衬塑管 | 11 | 11 | 0 | 100% |
15 | 防水卷材/涂料 | 20 | 20 | 0 | 100% |
16 | 保温材料 | 1 | 1 | 0 | 100% |
17 | 铝合金型材 | 1 | 1 | 0 | 100% |
18 | 河砂 | 4 | 4 | 0 | 100% |
19 | 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 | 3 | 3 | 0 | 100% |
20 | 抽芯检测混凝土 | 5 | 5 | 0 | 100% |
21 | 高强螺栓 | 1 | 1 | 0 | 100% |
22 | 墙面漆 | 1 | 1 | 0 | 100% |
三、处理情况
针对2016年度在建工程质量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坪山新区城市建设局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条文,针对存在质量问题的项目,向工地发出了检查意见书或执法文书,要求监理单位督促施工单位立即对存在的隐患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及时回复。
四、 工作要求
2016年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质量问题,有的是少数个别现象,但有些问题带有一定的普遍性,如不及时查处纠正,势必影响新区建设工程总体质量水平,为做好下一步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我局提出如下要求:
(一)施工、监理企业应明确落实主体责任、完善质量保证体系。针对存在的问题立即整改并举一反三,消除隐患。在下一步施工中加强质量管理,把控隐蔽验收、提高施工水平。在建筑材料方面,要特别加强对进场钢筋、水泥、预拌混凝土、节能材料、防水材料、门窗材料等的进场验收和二次复检,确保质量符合要求。
(二)严格施工图审查制度。在施工过程中,对涉及主体结构、使用功能和建筑节能内容的修改,建设单位应将修改后的施工图或设计变更联系单及时报送原审查机构重新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后方可施工。对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合格的工程,一律责令停工整改,情节严重的,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予以查处。
(三)各质量责任主体应进一步加强对建筑节能施工质量的管理。严格按照设计图纸和节能规范施工,组织好节能分部验收。施工中所用建筑节能材料必须选用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并经市站抽查登记的产品,未经认定和抽查登记的产品严禁用于施工现场。
(四)建设单位要严格遵守各类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工程开工前应按法定程序及时办理监督登记手续。对违反规定不办理监督登记手续擅自开工的工程项目,责令建设单位限期办理监督注册手续,否则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相应处罚。
坪山新区城市建设局
2016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