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疾控中心开展斗门区农村饮水水质卫生监测督导评估工作
根据《关于开展2011年广东省农村饮水水质监测工作评估督导的通知》(粤疾控﹝2011)167号)文件通知精神和要求,珠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于2011年8月17日由食品与环境卫生所、卫生检验所和技术质量管理部抽调技术专家组成评估督导小组,重点针对珠海市疾病预防控制西部中心(以下简称“西部中心”)开展斗门区农村饮水水质卫生监测中组织领导、实施落实、质量控制、档案管理等方面进行了一次较为全面的评估和督导。
评估督导小组通过现场听取汇报、查阅档案资料、查看实验室质量管理相关工作及记录等方式进行评估与督导,一致认为:斗门区农村饮水水质卫生监测实施落实到位,监测数据真实准确且上报及时,工作档案整理规范、资料齐全,自我评估工作认真实事求是。
今后,我市将进一步做好农村饮水水质卫生监测工作,着力提高农村水水质检测能力和监测质量,确保我市农村饮水卫生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