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溧水区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街),区各委办局,区各直属单位:
《溧水区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4月21日
溧水区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升我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构建农产品质量全程监管长效机制,保障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根据***食品安全办、农业农村部、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双安双创”工作的意见》(食安办〔2018〕3号),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大力实施食品安全和质量兴农战略,以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和追溯体系为工作重点,坚持推进标准化生产和严格执法监管两手抓,探索创新工作模式和手段,以“四个最严”的标准,全面提升我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二、主要目标
(一)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显著提高。生产经营者自律意识全面加强,农产品生产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全面实行标准化生产,农业投入品安全使用,绿色生产技术有效推广,禁用农兽药使用和非法添加等违法违规行为全面杜绝,部省级农产品质量监测抽检合格率达98%以上。应急处置机制完善,健全舆情监测及信息报送制度,杜绝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发生。
(二)农产品质量安全制度机制健全完善。投入品监管、产地准出、市场准入、检验监测、质量追溯、预警应急、社会监督等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制度健全,生产记录管理、绿色防控等食用农产品全程监管机制完善。
(三)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显著加强。进一步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行政监管、综合执法、检验检测体系;提升街道监管和检测机构能力;社区协管员队伍健全,职责到位;落实监管名录、产地证明、产品追溯、诚信管理、社会共治等制度;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有力、执法到位、服务有效。
(四)农产品质量安全群众满意度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显著增强,公众参与和社会共治水平不断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投诉数量明显下降,当地群众满意度在70%以上。
三、重点任务
(一)全面落实地方政府属地管理责任
成立由区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溧水区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加强组织协调,明确部门职责,建立责任体系。区政府与成员单位签订创建工作目标责任书,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纳入政府工作绩效管理考核目标,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政府考核体系、绩效考核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纳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在规划制定、人员配置、经费保障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每年制定并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年度工作计划。
(二)依法加强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管理
全面落实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畜禽屠宰企业、收购储运企业、经纪人和农产品批发、零售市场等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责任。加强对农产品生产经营的服务指导和监督检查,督促农产品生产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100%落实生产记录、质量承诺和从业人员培训制度,严格执行禁限用农兽药管理、农兽药休药期(安全间隔期)等规定。督促屠宰企业落实进厂(场)检查登记、肉品品质检验特别是“瘦肉精”检测等制度,严格巡查抽检。督促农产品收购储运企业和批发市场100%建立进货查验、抽查检测、质量追溯和召回等制度。建立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监管名录和“黑名单”制度,依法公开生产经营主体违法信息。建立健全病死畜禽和不合格农产品无害化处理的长效机制。
(三)切实强化农业投入品监管
强化农药、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市场准入管理,建立生产经营主体监管名录制度,加强生产、经营管理。落实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诚信档案及购销台账制度,建立健全限制农药定点经营、实名购买制度,建立农药包装废弃物收集处理体系,严格实施兽药良好生产和经营规范,强化养殖环节自配饲料监管。全面推进放心农资连锁经营和配送,畅通经营主渠道。建设农业投入品监管信息平台,全区范围内农业投入品100%纳入平台管理。建立农业投入品质量常态化监测制度,定期对区域内主要生产基地、交易市场的投入品开展监督抽查。加强农业投入品使用技术指导,严格执行禁限用农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有关规定。严厉打击农业投入品生产环节非法添加行为,取缔无证无照农业投入品生产企业。
(四)扎实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
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并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计划,区级全年定量抽检农产品样品不少于2300个,全年定性抽检农产品样品数量不少于8000个;各镇街全年定性检测农产品样品不少于7200个;强化检打联动机制,依法严厉查处不合格样品生产者;督促农产品生产企业和专业合作社落实产品自检制度。
(五)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全面推行农业综合执法,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执法。加强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和农产品生产、收购储运、屠宰及批发、零售市场等重点环节执法检查,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生产销售使用禁用农兽药、非法添加有毒有害物质、收购销售屠宰病死动物、注水、私屠滥宰、虚假农产品质量安全认证、伪造冒用“两品一标”产品标志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大案件查办和惩处力度,加强农业行政执法、食品安全监督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建立线索发现和通报、案件协查、联合办案、大要案奖励等机制,严惩违法犯罪行为。对各种违法犯罪行为,及时移送公安机关,案件移送率达到100%。及时曝光有关案件,营造打假维权的良好社会氛围。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隐患排查和风险预警,对违法违规的苗头性问题做到“露头就打”,决不姑息。健全应急处置机制,妥善处置突发应急事件,降低负面影响。
(六)全面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
科学规划农业区域布局、合理调整农业生产结构;开展产地环境和污染状况监测,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积极推行专业化统防统治、绿色防控、配方施肥、健康养殖和高效低毒农兽药使用;鼓励、支持、指导生产主体开展标准化示范基地建设;加大品牌认证补助力度,鼓励规模化生产主体开展品牌认证,提高“两品一标”产量占比;强化证后监管,规范标识的使用。
(七)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
明确部门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综合执法、检验检测工作和农产品安全监督执法及相关检测工作,加强工作力量,落实保障经费,明确岗位责任,健全管理制度。加强镇街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能力建设,达到“有职能、有条件、有经费”的要求,充分发挥作用。整合现有资源,配备区、镇街两级必要的检验检测、执法取证、样品采集、质量追溯等设施设备及交通工具。镇街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以及承担相应职责的农业、畜牧、水产技术推广机构要落实责任,做好农民培训、质量安全技术推广、标准宣传培训、督导巡查、监管措施落实等工作。建立职责任务明确、考核体系完备的村级质量安全监管员队伍,逐步建立村级服务站点。制订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监管人员专门培训计划,做到全员培训,每名监管人员每年接受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的集中专业培训不少于40小时。
(八)完善创新制度机制
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和创造性,树立全程监管理念,健全产地环境管理、农业投入品监管、生产过程管控、收购储运过程监管、包装标识管理等基本规章制度。因地制宜地建立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实现与加工、流通领域追溯体系的衔接。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收购储运企业和农产品批发市、零售市场、加工企业实施以承诺达标合格证为基础的农产品产地准出、市场准入、诚信管理等监管制度,保障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衔接机制有效运行。推行社会共治,发挥行业协会和认证机构的作用,建立举报奖励制度。积极探索建立面向分散农户和收购储运主体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落实机制和管理模式。推进产销衔接,形成一套科学管用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制度机制。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2年4月—2022年5月)
区政府制定创建活动实施方案,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分解工作任务、明确责任分工,组织开展创建工作。
(二)组织创建阶段(2022年6月—2023年10月)
根据实施方案和考核评价标准,结合工作实际,对照任务要求,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全面推进各项工作。定期开展督查和考评,及时总结创建过程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分析问题,提出整改意见,督促落实到位。
(三)总结验收阶段(2023年11月—12月)
各镇街、各部门对照实施方案和创建任务,开展自查总结,查漏补缺,由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初步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创建工作台账资料,及时总结创建工作好做法、好经验,并请市农业农村局对我区进行评估,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全面整改,整改工作完成后,向省农业农村厅提交正式验收申请。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全区创建工作,加强对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指导、协调和督查。各镇街、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创建工作,成立相应工作机构,并确定专人负责创建联系工作,积极总结创建工作中的有效经验,分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寻求解决问题的措施。
(二)强化监督考核
加强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创建活动的规划指导、过程监督和工作考核。在监督考核过程中,及时研究解决遇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扎实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创建工作。
(三)加强宣传教育
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创建活动的宣传力度,提高公众认知度和参与度。通过宣传培训,提高广大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
1.溧水区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工作领导小组
2.溧水区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区重点工作分解及责任分工
相关解读:关于对《溧水区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