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规划国土委第二直属管理局关于补充T3090151号宗地规划设计条件的公示
深圳华侨城房地产有限公司向市规划国土委第二直属管理局申请补充T309-0151宗地纯水岸(十六期)项目规划设计条件。该宗地位于南山区华侨城香山西街南侧,建设用地面积***48.87平方米,已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ZG-2010-0067号),在建。因申请事项涉及调整上述规划许可证规划设计条件,根据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现将补充T309-0151宗地规划设计条件及相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物业用房:原许可证上没有注明,现需注明:按华侨城大红线核定配套物业管理用房,该项目所需配置物管用房面积指标于栖湖花园三期1号地块中落实。
二、公示期为7天,自2013年8月13日至2013年8月19日,公示时间内如对上述调整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与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第二直属管理局联系。本公示自发布之日起,也将在以下网站和地点同时发布。公示期满无异议,第二直属管理局将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如需听证,利害关系人可于公示期满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提出听证书面申请,逾期未提出申请,视为放弃。
网站:1.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http://www.szpl.gov.cn/)
2.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第二直属管理局(http://zse.szpl.gov.cn)
地点:1.南山区深南大道10138号深圳市规划与和国土资源委员会第二直属管理局一楼大厅
2.项目用地现场
***:T309-0151宗地区位图
联系人:罗工,电话26978754,26978459,传真26978217
市规划国土委第二直属管理局
2013年8月13日
***
T309-0151宗地区位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