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金湾区三灶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修改方案(三灶镇留用地项目)听证会的公告
根据省委、市委要求,我市需集中三年时间解决农村留用地历史欠账问题,经我局金湾分局多次深入村居调研,目前已确定金湾区三灶镇留用地落地选址,由于部分选址用地不符合《金湾区三灶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根据《关于明确留用地涉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有关问题的函》(粤国土资规划函〔2016〕1171号),可通过规划修改的方式将不符合规划用地调整为符合规划。
按《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规定的通知(粤府办〔2013〕3号)》和《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目前《金湾区三灶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修改方案(三灶镇留用地项目)》已编制完成。根据《国土资源听证规定》规定,我局金湾分局决定对《金湾区三灶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修改方案(三灶镇留用地项目)》举行听证,听取公众意见。
一、听证会时间:2016年9月20日 上午10:00。
二、听证会地点:金湾区红旗镇广安路68号珠海市国土资源金湾分局二楼会议室。
三、参加本次听证会须知:
1、听证会代表可由公民、法人代表其他组织推选担任;
2、听证会代表熟悉项目所在地基本情况,较关注本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
3、听证会代表一旦确认,应当亲自参加听证;
4、听证会代表必须客观反映实际情况,不能捏造和歪曲事实,不能隐瞒事实真相。
四、报名要求:
报名参加听证会的个人、法人或其他组织须于2016年9月10日前以书面形式递交报名申请表。法人或其他组织参加听证的须同时提交有效的登记证明、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书正本,个人的须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我局将在提出申请的个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中指定听证会代表。
特此公告
珠海市国土资源局
2016年8月11日
(联系人:朱先生,联系电话:0756-7263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