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规划国土委宝安管理局关于九围河水环境整治工程用地范围的公示
深圳市宝安区环境保护和水务局申请的九围河水环境整治工程用地位于宝安区西乡街道洲石公路西,机荷高速公路北,面积59665.04平方米。由于该用地位于我市基本生态控制线范围内,根据《深圳市基本生态控制线管理规定》第十条规定,现予以公示,公示期30日(2014年3月15日-2014年4月13日)。在公示时间内,如对该用地项目有意见和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与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宝安管理局联系。自公示之日起,市规划国土委宝安管理局也将在以下几个网站同时发布本公告,市民也可登陆以下网站进行浏览查询: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http://www.szpl.gov.cn/)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宝安管理局(http://ba.szpl.gov.cn/)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27814051 传真:27814084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宝安管理局
2014年3月15日
附:项目用地位置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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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用地位置示意图.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