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13年第二期校园安全防范和应急管理培训班的通知
各高校,各直属学校(幼儿园):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普遍开展校园安全防范应急避险培训的通知》(粤教保函〔2012〕65号)要求,普遍开展校园安全防范应急避险培训,提高校园应对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我局印发的《珠海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行为及办学效益督导评估方案》和《平安校园考核细则》将安全培训作为重要的考核内容,市安委会近期飞行突查对个别学校负责人和安保工作人员没参加安全培训的情况进行了通报。为提高我市大中小学(幼儿园) 安全防范与应急管理工作水平,我局拟举办2013年第二期校园安全防范与应急管理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1、高校安保部门没参加过安全防范与应急管理培训的工作人员。
2、各直属学校(幼儿园)没参加过安全防范与应急管理培训的校(园)领导、中层干部、年级组长、安保部门工作人员。
3、各直属学校(幼儿园)没参加过安全防范与应急管理培训的班主任。
4、各直属学校(幼儿园)2013年新进教师。
二、培训时间
时间:12月7、8日(周六、日)两天
三、培训地点(市内,具体地点待定)
四、培训经费
由市教育局负责。
五、培训单位
由具有全省校园安全管理培训资质的广东教保中联校园安全培训中心负责。
六、培训内容
以《未成年人保护法》、《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和国家、省、市颁布的相关文件为依据,根据实际要求制定培训课程和内容:校园公共应急管理制度建设、应急管理综合能力评估、突发事件预防预警及应急处置等。
七、培训形式
脱产集中培训,专家讲授。参加培训的学员,颁发全省统一的《广东省校园安全防范应急管理培训证书》。本次培训纳入教师继续教育培训学时(共24学时),培训结束后,凭培训证书统一登记继续教育学时。
请各单位务必于11月8日前将参加培训人员名单发至市教育局安保科邮箱。
***:校园安全防范应急避险培训人员名单
二○一三年十一月一日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黄朗佳,联系电话:2122712,安保科邮箱:zhabk333@163.com)
***:
校园安全防范应急避险培训人员名单
填报单位: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序号 | 姓名 | 人员类别 | 序号 | 姓名 | 人员类别 | |
说明:1、人员类别为“校(园)领导、中层干部、年级组长、安保部门工作人员、班主任或新进教师”。
2、是否参加过培训以是否获得培训机构颁发的证书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