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07年全市重点传染病防制和医院传染病报告管理工作检查的通知
各区卫生局、市属医疗卫生单位及驻深医疗机构: 附表:深圳市2007年重点传染病防制和传染病报告管理工作检查评分表 二○○七年五月十日 主题词:传染病 检查 通知
2006年,我省和我市传染病疫情发病呈现持续上升势头。全省共报告法定传染病320227例,报告发病数较2005年上升9.14%;深圳市共报告法定传染病37041例,发病率314.03/10万,乙类传染病发病率增加8.77%,丙类发病率增加18.03%,流行性出血热、丙型病毒性肝炎、狂犬病和其它感染性腹泻等发病快速增加,对我市的传染病防控工作提出了严峻的挑战。
根据全市疾病预防控制工作会议和全市传染病防制年会的要求,为切实做好霍乱、人禽流感等重点法定传染病的防制工作,加强传染病报告系统建设,我局将组织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卫生监督所对全市各医疗卫生单位传染病防制工作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检对象:全市各级疾控机构和医疗单位及驻深医疗机构。医疗机构的检查将采取从全市92家主要的公立和民营医疗机构中随机抽取18家进行检查的方式进行,平均每区检查3所医院,其中民营医院抽检4所。
二、检查内容:法定传染病特别是肠道传染病防治的组织管理、监测、漏报、实验室检测、肠道(腹泻)门诊、发热门诊(或感染科门诊)的设立、运作、门诊日志及采样送检、消杀药械准备情况等(详见附表)。传染病报告重点检查报告及时性、准确性、抽查医院漏报情况并对负责传染病报告的专业人员进行业务考核。
三、方法:5月14日至5月15日各区卫生局应组织对辖区有关单位的自查。全市抽查工作由我局统一组织,抽查时,由市和各区疾控中心、卫生监督所组成联合检查组。检查结果将评分并通报全市。交叉检查人员名单随机抽取。
四、抽查时间安排:2007年5月16日-5月18日。5月16日:福田区、罗湖区;5月17日:龙岗区、盐田区;5月18日:南山区、宝安区。
抄送:各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深圳市卫生局办公室 2007年5月1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