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关于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深圳前海蛇口片区及大小南山周边地区综合规划0301040506地块规划调整的公示
《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深圳前海蛇口片区及大小南山周边地区综合规划》(以下简称《自贸区规划》)03-01-04、05、06三个地块规划调整事宜已经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业务会审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相关规定,现予以公开展示。
一、原规划情况
根据《自贸区规划》,03-01-04、05、06三个地块规划用地性质均为商业用地,其中03-01-05地块配套设施为社会停车场(库)、公共厕所。
二、规划拟调整情况
将《自贸区规划》03-01-04、05、06三个地块合并为一个地块,用地面积24688平方米,用地性质由原规划的商业用地调整为教育设施用地,配套设施为社会停车场(库)、公共厕所,备注:国际学校,具体办学内容与规模由教育主管部门确定。
三、公示地点
(一)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一楼展厅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9号规划大厦
(二)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一楼展厅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深南大道10138号
(三)深圳市南山区招商街道办事处
地址:南山区荔园路118号
(四)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站
https://pnr.sz.gov.cn
(五)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网站
https://pnr.sz.gov.cn/ns/
四、公示时间
为期30个自然日,自2019年12月12日至2020年1月10日止。
五、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一)公示期内如对该事项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在公示意见收集截止日期(2020年1月10日)之前通过以下方式反馈至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
1.到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提交书面材料。
2.将书面材料邮寄至南山区深南大道10138号市规划与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规划科,注明“《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深圳前海蛇口片区及大小南山周边地区综合规划》(以下简称《自贸区规划》)03-01-04、05、06地块规划调整事宜公众意见”字样(提交时间以邮戳日期为准),收发文室电话:26978452。
3.将书面材料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邮箱:nsglj@prg.sz.gov.cn。
(二)个人反馈的,请附上个人地址、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联系方式。
(三)多人共同反馈的,需委托一人负责汇总意见和沟通对接,并附上每个反馈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地址和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四)单位反馈的,请附上单位法人、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为保证反馈意见的真实有效性,以上意见或建议及相关材料须为书面纸质件(须由提交人签名),其中通过电子邮件反馈的材料为书面纸质件的电子扫描文件。
***:《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深圳前海蛇口片区及大小南山周边地区综合规划》03-01-04、05、06三个地块规划调整公示文件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
2019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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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深圳前海蛇口片区及大小南山周边地区综合规划》03-01-04、05、06三个地块规划调整公示文件.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