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助调查处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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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4月17日发表
1、珠海市公安局斗门分局于2021年7月6日凌晨3时许,在斗门区斗门镇西容围和斗门区莲溪高速路口查获一起涉嫌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物品案,当场查获冻品约16.83吨,涉案车辆4辆;
2、珠海市公安局斗门分局于2021年7月28日凌晨4时许,在斗门区六乡福就围附近查获一起涉嫌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物品案,当场查获冻品约11.20吨,涉案车辆3辆。
现请以上案件的当事人或者是相关权利人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到珠海市公安局斗门分局打私大队协助调查处理。
依据《广东省反走私综合治理条例》第三十五条等规定,逾期不接受调查或者是不配合处理的,将依法对以上冻品进行处理。
联系人:苏警官、周警官,联系电话:185****9397。
珠海市斗门区打击走私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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