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洲区举办2012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法律咨询活动暨法律服务志愿队成立仪式
今年12月4日是第十二个全国法制宣传日,当天下午,香洲区在柠溪文化广场举办“12·4”专项法律咨询活动暨香洲区法律服务志愿队成立仪式,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社管部部长徐兆东同志应邀出席活动并作了讲话。本次活动由区司法局、区普法办主办,区依法治区办、区法院、区检察院、区环保局、区城管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广东运胜律师事务所和友邦方达律师事务所等10余个部门和单位也派员参加了活动,60余名法律服务志愿者代表参加了法律服务志愿队成立仪式。
在香洲区法律服务志愿队成立仪式上,区司法局局长吴连宇同志宣布香洲区法律服务志愿队正式成立并授队旗。香洲区司法局经过精心组织和策划,广泛发动本区司法行政干警、律师、高校法学专业师生等法律界人士参加法律志愿服务,顺利招募了131名志愿者,正式成立香洲区法律服务志愿队,志愿队由矫正安帮志愿分队、法律援助志愿分队、法制宣传(青少年普法)志愿分队三个分队组成。广东运胜律师事务所的陈华律师作为志愿者代表作了表态发言。最后,徐兆东常委作了讲话,充分肯定了成立香洲区法律服务志愿队的积极意义,要求志愿队弘扬奉献自己、服务他人的志愿服务精神,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法律服务活动,将专业法律服务延伸到我区社会建设和群众生活的方方面面,真正实现“法治惠民”。
随后,香洲区法律服务志愿队各分队会同参加活动的区直部门和单位,举行了现场法律咨询活动,为前来咨询的市民解答法律疑问、派发法制宣传资料和印有普法标语的环保袋。阴冷的天气丝毫不减参与者的热情,志愿者与市民以问答形式友好互动,现场气氛热闹活跃,此次活动受到了市民的一致欢迎,收到了良好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