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者有其屋幼者有所教老者有所养病者有所医民生工程给人看得见的幸福
本报讯 记者刘联报道:跨进新世纪的珠海,在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国际改善居住环境最佳范例奖、中国十大最具幸福感城市等美誉的背后,还有一系列在全国首开先河、令居住在这座城市的人民备感幸福的改善民生福利之举“小病免费、大病统筹”以及医疗保障全覆盖、十二年免费教育、老年人免费乘车、婚检孕检免费、公产房转廉租房等。
民生投入不断加大
珠海历届市委、市政府始终坚持发展为了人民,改革开放的成果让人民共享,逐年逐步加大了民生支出,从群众最为关切的住房、看病、上学、就业、低保等事关百姓生活的方方面面入手,改善民生。
早在2005年,珠海就在全省率先向低保户发放租住房补贴。2007年4月,政府又出台了《珠海市城镇最低收入家庭租住房补贴发放暂行规定》。2007年10月,珠海全面清理、回收市直机关事业单位住房一批,主要用作市政府廉租房,专门用于解决主城区低收入和最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
2008年1月,第二批236套廉租房再次推出,珠海主城区住房困难的低保家庭在当年春节前全部实现有“其屋”。
统计数据表明:2007年,珠海市教育、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文化体育和传媒、环境保护、农林等六项民生事业财政支出共34亿元,占全市一般预算支出的41%;2008年,珠海全市财政安排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文化体育、环境保护、农林等六项支出达38.5亿元;2009年,市财政一般预算对教育、社保就业、医疗卫生、文化事业、环境保护、农林等六项民生总投入50.5亿元,比上一年又增长20%。
幸福工程惠及全民
作为全国知名的最具幸福感城市,珠海人民的幸福感就是居者有其屋、幼者有所教、老者有所养、病者有所医。
“公共财政就是要投入民生工程,没有任何事情比人的健康和生命更重要,所以医疗卫生要先行一步。”基于这样的考虑,近10年间珠海建立起了包括职工医疗保险、外来劳务人员大病医疗保险、未成年人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四项制度在内的全民医疗保险体系,惠及每个珠海人。
2005年9月,珠海在全国率先建立未成年人医疗保险制度,将全市7万外来工子女也纳入参保范围。2008年,珠海在全体市民中推行“大病统筹救助、中病进入保险、小病治疗免费”为目标的全民医疗保险制度。此外,由市、区财政共同投资1亿元,率先在全国建设集医疗卫生、计划生育、残疾康复、食品药品安全“四位一体”的农村卫生服务中心,农民与城镇市民享受同等的医疗保险待遇。
改革开放以来,珠海为教育发展创设了良好的政策环境和社会环境。早在2006年12月底,珠海就通过了广东省教育强市督导验收,成为广东省第五个教育强市。从2007年秋季起,珠海在全国率先实施中小学免费教育,其中义务教育阶段书杂费全免,高中阶段免学费。2007年秋季开始,全市1459***名中小学生可以享受12年免费教育优惠政策,当年,市财政为免费教育经费负担7627万元。
2007年11月1日起,珠海户籍、年满60周岁以上的老人可刷卡免费乘坐公共汽车,市财政分担优惠费用的80%、企业分担20%,财政一年为此需支付2000万元。
此外,珠海还通过扎实实施城乡适龄青年100%免费接受技工教育、100%实现技能就业的“双百工程”,鼓励城乡居民创业,实施创业带动就业工程,使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