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增城区关于优化项目规划建设审批流程的通知部分内容和有效期的公告
《增城区关于优化项目规划建设审批流程的通知》于2020年2月26日印发实施。执行近一年来,该《通知》在企业和群众的积极配合下,各项措施得到较好贯彻实施,在提升建设项目审批服务质量、简化审批流程、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取得良好成效,获得市场主体充分肯定。为保障政策的稳定性和连续性,进一步建立优化审批长效机制,经充分考虑实施效果和实际情况,决定:
一、删除原《通知》第一条、第九条,涉及该两条项目审批的相关要求按照新政策文件执行。
二、新增一条作为第二条内容:商业、房地产等经营性项目(含孵化器、新型产业M0项目,以及社会投资营利性医院、学校、康养等项目内配套的商业办公酒店部分)审批建筑工程设计方案,推行“修详通”审核告知承诺制,三种审批方式并行供企业自行选择:(1)开发企业的设计单位编制好修详通文件,经第三方审核合格出具报告后再送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增城区分局审批。(2)开发企业的设计单位编制好“修详通”文件,送第三方审核,如存在技术问题,开发企业可凭第三方的审查意见和承诺书(承诺1个月内按规划条件及设计规范要求后补修详通审查报告)送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增城区分局审批。(3)开发企业的设计单位编制好修详通蓝图文件后,直接送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增城区分局审批,同时承诺在1个月内补齐第三方审核后的“规划指标技术审查表”、“修详通”加密审查版建筑工程设计方案蓝图。
三、调整第七条内容为放宽辖区范围内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办理临时施工复函的条件,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在出具规划审查意见复函后,已明确五方责任主体,确因条件限制暂未签订总承包合同的,可凭双方承诺书等确认材料办理临时施工复函。
四、将有效期延长为长期有效。
欢迎企业和群众加强监督反馈。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增城区分局、增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反映。
特此公告。
***:【规划建设十项措施】增城区关于优化项目规划建设审批流程的通知.pdf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增城区分局 广州市增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