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规划国土委关于举行盐田区部分项目用地所涉及的深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修改方案听证会的公告
根据《国土资源听证规定》、《深圳市行政听证办法》等有关规定,现暂定于2015年7月29日下午2:30在盐田区沙头角海景路10滨海管理局601会议室对盐田区部分项目用地所涉及的《深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修改方案举行听证会,如会议时间调整,则以听证会通知书为准。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机构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滨海管理局
二、听证内容
《深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修改方案(盐田区部分项目用地)
三、听证陈述人的申请与确定
(一)听证陈述人分为部门陈述人与非部门陈述人
部门陈述人由听证机构确定人选。本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涉及盐田辖区内相关用地。盐田区内具有相关利益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均科申请参加听证会,也可推选代表参加,成为非部门陈述人。
(二)非部门陈述人的申请方式和条件,申请人可采用电话或传真的方式提出,申请时应如实标明自己的姓名、年龄、文化程度、工作单位、联系方式,经确认属实后为有效申请。
四、申请截止日期:2015年7月12日
五、听证会须知
(一)申请参加听证的公民须年满十八周岁。听证申请人经审核合格后获得参加资格,发放《听证会通知书》及听证会相关材料,听证参加人凭发放的有关凭证及身份证件出席听证会。
(二)听证参加人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本次《深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盐田区部分项目用地)修改方案的科学性和合理性等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听证参加人应当遵守听证会规则,服从听证主持人的安排。
(四)参加听证会的人员应当遵守会场秩序,不得大声宣化、随意走动或者其他由影响听证会正常召开的行为。未经听证机构同意的,不得录音录像。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婷婷 联系电话:0755-25355975
传真:0755-25356213
联系地址:盐田区沙头角海景路10号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滨海管理局
特此公告。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滨海管理局
2015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