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市农村开展乡村文明行动的通知
各区、县级市文明办,市直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文明办《关于在全省农村开展乡村文明行动的通知》(粤文明办〔2013〕7号)精神,深入推进我市新型城市化和城乡一体化发展,建设美丽乡村,决定在全市开展“乡村文明行动”,并作为我市文明示范村创建考评和推荐评选省文明村的重要依据。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针对当前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存在的实际问题,通过重点推进乡村风貌改造、乡村清洁、乡村移风易俗、乡村道德建设、乡村健康生活、乡村文化等六大行动,切实加强我市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全力推进我市新型城市化和城乡一体化发展。
二、活动内容
(一)推进乡村风貌改造行动。结合“美丽乡村”建设、文明村建设、名村示范村创建和扶贫开发“双到”工作,因地制宜对村庄空间进行科学规划。按照“一村一社区”或“一村多社区”原则,科学规划建设农村新社区,逐步改变农民分散居住的生活方式。合理布局村庄功能区,逐步实现生产区、生活区、养殖区分离。实施村容村貌综合整治,分类推进乡村建设。清拆村庄内乱搭乱建的建筑物、构筑物,整饰建筑外立面。确定“更新型”、“引导型”、“保育型”三类政策分区,引导村庄分类发展。更新型村庄采取集中布局集中建房模式,实现与城市之间的空间融合、管理一致。引导型村庄实施资源整合、更新改造、集中居住。保育型村庄完善市政基础设施,重点推进空心村改造、农民泥砖房改造、农村居民点整治和土地复垦。实施名镇名村创建工作,开展古村落保护工作。配套完善村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合理安排村庄道路等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生态绿化景观设施建设用地,完善村居水、电、路、气和硬化、美化、绿化、亮化等设施,切实改善农村生活条件。
(二)推进乡村清洁行动。以“四整治一美化”(整治农村生活垃圾、生活污水、畜禽污染、水体污染,美化村庄环境)为重点,加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巩固农村百日清洁行动成果,改善农村卫生状况,清理卫生死角和藏污纳垢场所,治理坑塘沟渠,消除蚊蝇“四害”滋生地。按照“户收集、村集中、镇转运、区县处理”的生活垃圾收运处理模式,推行农村生垃圾收运处理工作,实现“一村一点、一镇一站、区县处理”。加快建成或改造生活垃圾无害化填埋场或焚烧厂,达到一区(县级市)一场,全部投入正常运营,实现全市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100%。各区、县级市明确农村生活垃圾管理部门,乡镇确保有专责人员,村配备专门保洁人员,形成稳定的区(县级市)、镇、村三级管理和保洁队伍,配有完善的垃圾收运设施、日常管理机构、管理制度,落实运作经费,实现农村环境卫生长效保洁。积极推进各项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技术的应用,因地制宜开展村庄生活污水治理。根据不同农村人口规模、地形条件、经济状况,推广采用人工湿地、厌氧池、生物塘等集中处理技术。推进乡村绿化美化,实施“一路、一园、一林”绿化工程,实现每个村庄有一条特色林荫路、一个村级小游园、一片乡村风水林,形成路有树、街有景,四季常青、花果飘香的村居生态环境,不断推进“万村绿”行动。
(三)开展乡村移风易俗行动。充分发挥村级自治组织的积极作用,落实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制度,重大事项实行民主决策。落实村务公开制度和民主议事制度,村务管理制度健全。普遍制定完善村规民约,规范村民行为,引导农民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培育文明新风。推动建立村民议事会、道德评议会、红白理事会等群众组织并发挥作用。广泛开展“讲文明、讲科学、讲卫生、讲法制、改陋习”活动,引导农民群众崇尚科学,抵制封建迷信,杜绝黄赌毒,反对***,破除陋习。大力提倡和树立正确的婚恋观、家庭观、消费观,重视对婚丧嫁娶等民间习俗的引导,提倡移风易俗,文明理事,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反对婚丧事大操大办。广泛传播“学习雷锋、奉献他人、提升自己”的志愿服务理念,扎实开展“三关爱”活动。组织农民群众就近就便开展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农村空巢老人等志愿服务活动,大力弘扬尊老爱幼、助人为乐的传统美德,倡导邻里和谐、互帮互助,形成相互关爱、安定团结、和谐共融的理想局面。 (四)开展乡村道德建设行动。利用各种宣传教育阵地,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大力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厚于德、诚于信、敏于行”的新时期广东精神,引导农民群众自觉践行。广泛开展道德模范、身边好人评选表彰和学习宣传活动,发动群众在熟悉的人群中挖掘模范,在日常的生活里争当好人。适应农村未成年人成长特点和需要,切实抓好农村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不断深化“做一个有道德的人”主题活动。建设乡村学校少年宫,引导广大农村未成年人快乐生活、健康成长。针对农村道德领域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持续推进文明诚信教育活动,引导农民群众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增强文明诚信经营意识。开办村镇“道德讲堂”,以倡导勤俭和睦、文明礼貌、移风易俗等为主要内容,围绕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根据当下农民的价值观接受特点和生活习惯,通过唱歌曲、学模范、诵经典、谈感悟、送吉祥5个环节,引导农民按照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要求,树立现代价值观,培养新的生活习惯,提升乡村文明水平。
(五)开展乡村健康生活行动。以科学、卫生、健康为重点,广泛开展健康生活方式普及活动,建设科学文明健康的新生活。继续推进“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利用多种形式、多种手段开展卫生防病知识的宣传教育活动,帮助群众了解环境与健康的关系,逐步养成文明健康的生产生活方式和卫生习惯。发掘观光休闲农业资源禀赋,鼓励、引导当地群众发展观光休闲农业和农家乐,发展广州特色的乡村旅游,抓好滨海农业、岭南水乡、千年花乡、北部生态农业、农业科技、广府古村落等特色乡村旅游,推进国民休闲旅游计划。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增强群众节约意识、环保意识和生态意识,形成合理消费的社会风尚,营造爱护生态环境的良好风气。
(六)开展乡村文化行动。以“五个有”(有一个综合文化活动室、有一个农家书屋、有一个文体广场、有一个文化信息共享工程服务网点、有一个宣传橱窗或阅报栏)工程为主体,加强农村基层文化设施建设,丰富农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全面摸查民间民俗节庆活动,推动建立民间民俗文化品牌储备项目库;组织认定“民族民间艺术之乡”、“优秀民间艺术师”;健全完善民间民俗文化活动传承培育体系,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纳入非遗保护体系。打造民间民俗文化品牌, 传承弘扬地方特色民俗文化,举办“一区(县)一品、一月一项”民俗活动,营造“天天有活动,月月有亮点,四季有节庆”的浓厚气氛。利用春节、元宵、中秋、端午等传统节日和重要纪念曰,以“我们的节日”为主题,广泛开展庙会歌会、花会灯会、文艺演出、体育健身、书画摄影等活动,传承中华民族优秀文化。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继续推动“送文化下基层”活动,组织广大文艺工作者深入农村基层,广泛开展公益性文化惠民服务活动,推动公共文化服务覆盖城乡基层和异地务工人员,把欢乐送到千家万户。建立村级群众文化活动常态化机制,实现村级文化活动做到“五个一”,即每村形成一个以上特色文化品牌、每村每月放映一场以上电影、每季度举办或引进一场以上文艺演出或群众文化活动、每半年举办一个以上文化展览、每年举办一次以上文体培训班。
三、工作要求
各区、县级市,各有关单位,要结合美丽乡村建设、文明示范村创建、农村文化设施建设、乡村道德讲堂、扶贫开发、“三下乡”活动、“我们的节日”等专项工作和主题活动,重点推进“六大行动”。把“乡村文明行动”作为加强我市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创建文明示范村和落实“1+15”政策,全力推进新型城市化和城乡一体化发展的重要措施。加强领导、形成合力,以点带面、分类推进,以城带乡、城乡共建,推动“乡村文明行动”不断向纵深发展。
广州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13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