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25日起实施五证合一三证合一企业无需换领
今日,四川新闻网记者从四川省工商局获悉,日前,四川省工商局、省发改委、省人社厅、省统计局、省法制办、省政务服务中心六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贯彻落实
数据网上行企业少跑路
据了解,目前,四川省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已经会同有关部门,完善并升级省三证合一信息共享交换平台为五证合一信息共享交换平台。《通知》明确,由省工商局、省人社厅以及省统计局梳理各自业务信息系统相关数据,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标识接入省五证合一信息共享交换平台。
这样一来,由省工商局通过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将企业设立、变更、注销登记等相关信息及时推送给人社及统计部门,同时,人社及统计部门将企业在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或开展调查统计时收集到的企业相关信息共享到信息共享交换平台。
五证合一改革实施后,已经领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的企业也无需再换领五证合一营业执照,而是由工商部门将这些企业相关信息及时推送给人社和统计部门。由此实现数据网上行、企业少跑路,最大限度方便企业办事。
另外,为确保共享信息准确、完整,《通知》提出建立相互间数据共享对账机制,加大对共享信息的核实力度,保证共享信息的准确率和完整率,同时确保各部门有效使用共享信息。
换照有过渡企业别心慌
四川省工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三证合一实施初期,出现了企业办理相关业务时被部分单位要求必须出具三证合一、一照一码营业执照的情况。此次六部门出台《通知》明确,2018年1月1日之前,企业原证照继续有效,过渡期结束后,办理相关业务一律使用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过渡期内,对于已领取五证合一营业执照企业在办理相关业务时,不得再要求企业提供社会保险登记证或统计登记证;企业持原证照已经办理备案或审批等,也不得因为企业换领五证合一营业执照而再要求企业办理变更手续,最大限度减轻企业负担。各相关部门要及时梳理与五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冲突的规章及文件,在各自办事领域认可、使用、推广五证合一、一照一码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