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泉市举办生态文明建设暨新环保法实施宣传专题培训班
8月13日,福泉市立足科学发展、后发赶超,强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构建和谐、幸福“磷都”,促进全市经济、社会与环境保护可持续发展,市委组织部、市委党校、市环境保护局共同举办了“生态文明建设暨新环保法实施宣传专题培训班”,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市直相关部门、企事业单位负责人和环保工作人员共150余人参加培训。 培训会上,省环境保护厅政策法规处副处长陈松就现行环境保护法和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进行对比讲解,诠释了新环境保护法宣传和实施的重大意义,增强了与会人员深入新环境保护法的学法意识。并结合实际简要分析了当前面临的环境形势和问题,有序提出了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的构想和思路。此次培训内容丰富,参训人员专心听讲,达到了预期培训的目的和效果。 培训结束后,还组织参训人员参观福泉市廉政教育基地,接受廉政教育,有利于在环境保护工作中切实增强廉政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