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汉县三严落实全市煤矿安全工作会议精神
保康煤矿 “4·22”事故发生后,宣汉县高度重视,迅速组织相关部门对全县煤矿安全生产领域进行全面督导检查。并赓即召开县政府常务会、全县煤矿安全工作紧急会,传达省市领导指示批示及“全市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研究部署当前煤矿安全工作。
(一)转变观念,大力度严守。为切实扭转煤矿非法生产欲望强烈,“四个下来”落实不下去,职能部门履职不严等问题,按照形成的县领导、县级部门、乡镇(街道)、驻矿安监员“四位一体”网格化监管机制,每个煤矿企业再加派1名乡镇驻矿人员,充实监管力量,实行双驻矿员轮流24小时监管,确保监管不断档、不脱节。两办督查室、县安委办、职能部门及乡镇政府组织专门力量,常态化暗访督导检查,坚决盯死看牢,严守煤矿安全底线。
(二)增添措施,穿透式严查。督促煤矿企业加强矿井人员培训,落实“一通三防”、顶板、水患等现场安全管理,严防灾害事故;完善监测监控“三大系统”功能,煤矿所有井口接入工业视频系统,适时监控;对不影响矿井系统功能的其他利用井口坚决砌封密闭到位;聘请省级资质专家开展一次全覆盖、穿透式专项检查;对所有升级改造矿井严格执行“一停四不停”、现场“三把锁”、井口“双挡墙”管理,采取封存收缴火工产品、限电断电、“四不两直”常态夜袭暗访等强硬措施,严防明停暗开、昼停夜开,坚决阻断非法违法链条;全面摸排化解煤矿领域矛盾纠纷,定期定点接访,主动***回访,专人专班处置,逐矿逐条化解,切实维护县域煤矿行业和谐稳定大局。
(三)注重实效,重问责严治。对煤矿分类处置升级改造行政审批实行动态清单制管理,落实专班、专人,明晰目标任务和时间节点,每周调度,***办理,确保升级改造项目尽快开工建设。对非法违法行为“零容忍”,以铁的纪律、铁的决心、铁的手腕、铁的措施严格执行“四个一律”执法举措,“开小灶”顶格处罚。对监管工作落实不力、监管履职不到位的,发现一起,顶格处理一起,并报县纪委监委处理,坚决杜绝监管力量缺失现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