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劳动保障局迅速行动全面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
为了贯彻落实《广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行办法》(穗府办[2008]22号),认真做好我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天河区劳动保障局结合实际情况,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主要任务和基本政策规定,让每一个社区家庭了解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并制定了严密的工作方案和具体措施,为全面启动实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和提供了有力的组织机制保障,确保工作顺利推进。
一、领导重视,认识到位
天河区劳动保障局高度重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工作,积极研究部署试点工作的调研测算、方案制定、组织实施等准备工作,带头学习《广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行办法》, 把建立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作为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关注民生、促进和谐的重要举措和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的有效措施加以落实,列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摆上议事日程。
一是完善组织领导机构。迅速成立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领导小组由主管劳动保障工作的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李新全任组长,区劳动保障局局长彭德华、区政府办副主任陈明任副组长,区相关单位任成员。
二是召开专题协调会,布置工作任务。5月21日,由李新全副区长主持召开了我区推进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专项工作会议,对开展居民医疗保险工作进行动员,并现场布置各项具体工作,要求各单位要提高认识、统一思想,精心组织、统筹安排,强调各相关部门要相互支持、密切配合,推进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向深度、广度发展。
二、迅速行动,各项工作全面铺开
一是认真准备,率先开展前期数据统计工作。为了做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在广州市尚未启动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时,天河区劳动保障局就着手进行摸查与调研。3月初,成立数据摸查统计专门工作小组对全区符合参保范畴的人员进行全面摸查统计,为区财政资助提供依据。
二是召开培训班,明确办事流程。为了能确保我区顺利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5月中旬至今,天河区劳动保障局共举办5期业务培训班,对全区21条街道和村经理、193个居委会、276所区属中、小学校及托幼机构的相关负责同志和经办人员进行相关业务知识培训,解释政策、明确办事程序,统一操作方法,共1100余人参加,为居民医疗保险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基础。
三是发放宣传资料,完善及落实宣传工作,。及时向区21条街道办事处发放《天河区开展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工作实施方案》和《天河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工作实施方案》,布置工作,责任到人,要求各街道、居委会工作人员深入辖区内每家每户,向市民宣传、发放宣传资料40000余份,解释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
四是实行专人专责,解难答疑。天河区劳动保障局成立由4个人工作人员组成的专门工作小组,在天河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设立咨询点和咨询电话,负责业务受理、政策解释、业务操作方面的咨询,及时解答居民有关疑难问题。
五是发挥合力,协同作战。在区委、区政府和全区各单位的关怀和支持下,天河区劳动保障局与财政、民政、残联、教育、各街道办事处、公安等部门(组织)要协调配合,发挥各自工作优势,形成整体合力,共同做好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在各街道办事处配置2名专职人员办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工作;在天河区劳动保障局的业务指导下,各街道办事处负责对非在托、非在校的未成年人和老居民办理医疗保险的参保登记、资料审核、信息录入等基础工作。目前,各街道办事处已经落实好工作人员、经办场地和设备,全区21条街道已经着手开展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工作,并制定实施方案,其中90%的街道已经开始录入工作。
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天河区劳动保障局将一如既往,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工作作为头等大事来抓,做好做实这项民生工作,使全区人民都能够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促进我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构建和谐天河。
(区劳动保障局 易伟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