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沙司法所积极树立治本安全观不断强化矫正管理
为深入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积极落实司法部张军部长的要求,实现由底线安全观向治本安全观的转变。白沙司法所统筹考虑,为便于对社区矫正人员李某更好地管理和改造,主动请缨承担李某的管理职责。
对于社区矫正而言,“治本”就是要从根源上找准犯罪动机并实施改造,杜绝再犯。家住堰塘乡的李某,因犯非法持有***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李某由于法律意识淡薄,在多次清缴行动中,存有侥幸心理,持有猎***却不及时上缴,被他人举报后因此获刑。对其的社区矫正改造,最关键的是让其认罪伏法,积极配合司法所管理并自觉学习法律知识。
要做到这一点,既要严肃执法,树立起刑罚执行的威严性,又要切身为服刑人员考虑,激起服刑人员自我改造的自觉性。此前,因片区司法所调整,对李某的管理权限应由白沙司法所转交到石塘司法所。但由于李某常年体弱多病,已丧失劳动能力,常年在家休养。家庭唯一的经济来源是务农收入,甚至常常无钱看病就医,病情一拖再拖。近日,白沙司法所对李某进行在移交前的“最后一次”走访。
但走访中了解到,堰塘乡至石塘乡无线路车辆运营,如移交至石塘司法所,李某每月就不得不花费200元租车前往石塘司法所汇报,这对于李某的家庭来说无疑是一项巨大的负担。为适应即将变更的汇报地点,李某自己也提前前往石塘乡了解司法所情况。为节约车费,李某选择步行几十公里到石塘乡。鉴于此,白沙司法所经过充分考虑,向上级请示承担李某的社区矫正管理职责,不予移交,市局领导对白沙司法所的从大局出发的做法给予高度肯定,同意由白沙司法所对李某实施社区矫正管理。李某在知道不用起早贪黑步行报到后,对白沙司法所工作人员表示衷心感谢,表示将更加配合司法所工作,自觉学习法律法规,并劝说身边朋友遵纪守法,对社会做一点贡献,以感谢白沙司法所给予的关心。
近年来,经过各级司法行政机关的共同努力,对社区服刑人员“管得住”已经实现,但“管得好”各地仍在不断的探索之中。从服刑人员的角度出发,为服刑人员考虑,以便更好的实施社区矫正,白沙司法所主动担当,既体现司法行政系统敢于主动作为担当的良好工作作风,又体现司法行政深层次管理观念的转变,在强化矫正管理的路上,白沙司法所一直在努力。(白沙司法所:汤敬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