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肇庆市发展改革局应对市场价格异常波动价格工作预案相关政策解读
为更好地应对市场价格异常波动,保护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经济社会稳定,我局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应对市场价格异常波动价格工作预案的通知》(粤发改价格函〔2017〕6168号)的要求,经市政府同意,印发了《肇庆市发展改革局应对市场价格异常波动价格工作预案》。
一、制定《预案》的必要性
(一)制定《预案》是促进价格调控工作更加科学高效的重要保证。保持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是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而价格异动对居民生活和经济稳定造成一定负面影响。2003年,根据原省物价局的相关规定,经市政府同意,原市物价局出台了《肇庆市应对价格异动事件工作预案》,对妥善处置价格异动事件有着重要指导作用。近年来,国内外经济社会形势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同时,机构改革后多后部门职能也有所调整(如2014年原市物价局并入市发展改革局),省发展改革委也出台了《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应对市场价格异常波动价格工作预案》,对应对价格异动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因此,只有顺应经济和社会形势发展的需要,理顺各部门职责,使《预案》与省的有关政策保持一致,才能更加科学高效地应对价格异动工作。
(二)制定《预案》是深入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维护市场经济社会稳定的需要。经过三十多年的改革,绝大部分商品和服务价格放开市场调节,经济市场化程度越来越高,特别是近年来,价格改革步伐大大加快,价格管理职能、范围和手段也在不断调整和变化,价格异动呈现突发性、紧急性、扩散性等特点,对尽快建立完备的价格应急调控机制,切实维护市场稳定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为适应价格机制改革形势,使价格应急处置更加快速、灵敏和高效,确保市场异动时期调控有抓手,价格稳得住,制定和完善《预案》,构建系统的价格应急调控机制势在必行。
(三)制定《预案》是“新常态”下更好发挥政府宏观调控作用的必然要求。当前,中国经济进入了新“新常态”,互联网、大数据、和电商蓬勃发展,价格形态更加多样,信息传播更加迅速,市场经济的自发性、脆弱性和敏感性被放大,价格波动的风险也在不断加剧。同时,灾害天气、公共事件突发、社会资本炒作等影响市场价格的因素日益增多。《******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28号)明确提出要主动适应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紧紧围绕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全面深化价格改革,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价格环境。因此,制定和完善《预案》既是更好发挥政府调控作用的直接体现,也是保持稳定的市场环境,促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更好发挥作用的必然要求。
二、《预案》的主要内容
新制定的《预案》共七大部分。
第一部分是总则,包括编制目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工作原则和工作制度。强调将价格异动警情分为三级,明确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同时,建立8大工作制度,包括指挥协调制度、监测制度、值班制度、信息报送制度、执法制度、价格调控制度、干预措施的特别审批制度和新闻宣传制度。
第二部分是指挥体系和职责。包括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的构成和职责、多部门协调联动机制的构成和职责、地方组织体系及整合社会资源等内容。构建以价格主管部门为主,紧急情况下多部门协调联动并充分整合社会资源的体系。
第三部分是预警和预防机制。包括各地价格主管部门应建立信息监测与报告、风险评估和预防、预警支持系统等内容。
第四部分是价格应急响应机制。包括启动三级、二级、一级应急预案3部分内容。
第五部分是应急终止。包括应急预案的终止条件和应急经验总结。
第六部分是应急保障。包括信息、资金、物资、人员保障等内容。
第七部分是附则。包括名词术语、预案的解释和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