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把质量关共谱和谐曲——市工商局扎实开展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是关乎百姓财产安危和生命安全的大事。今年以来,市工商局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肇庆市工商局的工作要求,紧紧围绕“一个彻底和三个100%”(即:县城以上城市的食品市场、超市100%建立进货索证索票制度;乡镇、街道和社区食杂店100%建立食品进货台账制度;县城以上城市所有市场、超市销售的猪肉100%来自定点屠宰企业;彻底解决乡镇政府所在地及县城以上城市小食杂店、小摊点无照经营问题。)的目标,大力开展流通环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不断深化去年取得的整治成果,有力维护了正常有序的市场经济环境和广大消费者的切身利益,取得了扎实的工作成效。
严把质量关,让群众吃上放心食品
今年9月,白诸镇一间容某经营的购销部,由于没有按规定及时做好其店内销售的食用调和油的进(销)货台账登记及落实好索票索证制度,被市工商局按照《***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特别规定》依法进行查处,不但没收其违法经营的食用调和油,还对其作出了罚款处理。上述案例是市工商局对没有依法落实食品进(销)货台账制度和索票索证制度(以下简称“两项制度”)进行查处的其中一例。
今年以来,市工商局在加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不断强化食品经营者第一责任意识,积极引导和监督市场开办者和食品经营户建立并执行“两项制度”,切实做到票证齐全有效,台帐规范,涉及经营的食品其供货商主体资格合法,检验报告有效,食品质量合格。目前,我市24个乡镇集贸市场,城乡1252户食品经营户,11家超市都已建立进货索证索票制度,乡镇周边的农村食杂店也逐步推广进货台帐制度。乡镇集贸市场和超市共3***户猪肉经营户销售的猪肉100%来自定点屠宰企业,确保群众吃上放心肉。
市工商局通过强化食品经营者经济户口管理,积极推进食品经营主体信用分类监管,突出抓好定向监测和***监测工作,进一步完善行政强制退市和经营者主动退市、协议退市相结合的管理机制。同时,狠抓食品案件查处工作,继续加大对大、要案件的查办力度,确保不合格食品及时退出市场。尤其是加大对事关消费者健康的重点商品的专项执法检查,今年1月至12月,市工商局在食品安全专项行动中,共检查食品经营门店12586户(次),查处食品案件54宗,没收各类过期、变质调味品、糖果、腐乳、饼干、奶制品等假冒伪劣食品818.91公斤。有力维护了市场秩序,净化了市场环境。
规范亮照,严厉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
今年以来,市工商局对食品经营户重新登记造册,进一步清理规范食品经营主体资格,切实做到食品经营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同时,依法清理取缔无证无照经营食品行为,对在清理食品经营主体工作中发现的无证无照经营食品和无前置审批许可经营食品的,依据《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的规定依法进行了查处。今年10月,市工商局组织开展了“规范亮照、清理无照”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抓好亮照亮证经营监管,并有力打击了无照经营食品行为。
今年1—12月,市工商局共清理食品无照经营户215户,其中引导办照187户,取缔无照经营28户。“三个100%”和“一个彻底”的工作目标得到进一步巩固和深化。
红盾护农,强化农村食品安全监管机制
农村是当前食品安全监管的薄弱环节,为了维护农村食品市场秩序,确保农村食品安全。今年以来,市工商局大力开展以农资打假为核心的“红盾护农”行动,惠及广大农村消费者。从源头上治理和净化农村食品市场,使得农村食品在流通环节的质量得到了有力保障,有力维护了广大农村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在强化食品安全工作的同时,市工商局还全力配合市政府开展创建“食品安全试范镇”活动,认真抓好食品安全“两项制度”的落实。据统计,大湾镇已建立有食品安全示范村6个,食品安全示范店9个,全镇的食杂店、超市已100%建立了进销货台帐制度和索票索证制度,市场食品抽检合格率达98%以上。同时,市工商局积极开展“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等宣传活动,认真做好食品消费提示工作,展现食品整治成果,不断提高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充分发挥“12315”申诉举报网络功能作用,发动人民群众举报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行为,并及时处理消费者申诉举报案件和咨询问题,落实人员***督办,及时反馈,力争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一年来,共受理食品消费投诉59宗,其中投诉31宗,举报28宗,成功调解27宗,调解成功率达98%,切实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