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确定2008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日期及有关工作的通知
关于确定2008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日期及有关工作的通知
日期:2008-08-07|来源: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各区、市人事局,市直及驻青有关单位人事处:
根据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确定2008 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日期及有关工作的通知》(会考[2008]36 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08 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2008 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定于2008 年9 月6 日 (星期六)、7 日(星期日)举行。各科目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考 试 日 期 | 初 级 资 格 | 中 级 资 格 | ||
9月6日 | 9:00-11:30 | 经济法基础 | 9:00-11:30 | 财务管理 |
14:00-17:00 | 初级会计实务 | 14:00-16:30 | 经济法 | |
9月7日 |
|
| 9:00-12:00 | 中级会计实务 |
二、请考生于8 月22 日-9 月5 日登录青岛人事局考试网(http://rsks.qdpb.gov.cn/ )重新 打印准考证(不需要盖章),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及要求详见准考证;5 月1 -16 日打印的准考证作废 。
三、请各单位及时通知本单位报考人员按时打印准考证,确保考试顺利进行。
二○○八年七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