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承接金蓝领培训职业培训机构的公示
关于承接“金蓝领”培训职业培训机构的公示
日期:2021-07-28|来源: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提高职业培训供给能力,满足劳动者的培训需求,大力发挥培训促就业的作用,不断提高劳动者的就业和创业能力,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劳动者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政策的通知》(青人社规〔2019〕18号)精神,承接“金蓝领”培训单位由各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采取自主申报、条件审核、签约管理的方式确定。经培训机构申请和我局审核,确认以下符合申报条件的职业培训机构为承接我区“金蓝领”培训的培训机构,现予公示。
一、承接培训机构
城阳区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二、承接“金蓝领”培训职业(工种)及培训层次
汽车维修工(高级、技师、高级技师)
维修电工(高级、技师、高级技师)
计算机操作员(高级、技师、高级技师)
对公示期间无异议的承接单位,签订培训服务合同,纳入到山东省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信息系统,实施“金蓝领”培训。
公示时间:2021年7月28日至2021年8月3日
监督电话:0532-58659971
城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