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公开征求深圳市经济适用住房取得完全产权和上市交易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结果反馈
为规范我市已售经济适用住房取得完全产权活动,根据国家、省和我市相关法规政策规定,我局制定并于2015年6月30日发布《深圳市经济适用住房取得完全产权和上市交易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暂行办法》规定有效期3年,于2018年6月底到期。在《暂行办法》的基础上,结合其实施过程中所面临的问题,我局制定了《深圳市经济适用住房取得完全产权和上市交易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并就《办法》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截至2018年7月1日,我局共收到14条相关反馈意见。我局已对相关意见逐条研究,处理情况见***。感谢市民对我局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公开征求意见采纳情况表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2018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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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征求意见采纳情况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