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12月16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新增500t磷酸储存罐区项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1年 12月16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 12月16日-2021年 12月 22 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831 5881009 5725392
通讯地址:屏山县新县城行政中心2号楼7楼
邮 编:***5350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项目 概况 |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新增500t磷酸储存罐区项目 | 屏山县屏山镇宋家坝工业园区 | 四川九河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 四川环川盛达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属原年产15000t磷酸生产项目配套仓储项目,本次技改仅增加磷酸储罐,原有磷酸产能不变。项目总投资100万元,环保投资21.5万元,占总投资比例为21.5%。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项目占地面积1000m2,新增一个2#磷酸储罐区,内设6个83.3t磷酸储罐,总储存量500t,储罐材质为316L不锈钢。项目供水、供电、排水、办公等依托原有项目,针对储罐环境影响,配套建设各类环境保护设施和风险防范措施。 | 一、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一)废气 1.扬尘:通过科学施工、文明施工,封闭施工现场,定期洒水,对施工车辆必须做到实施限速行驶等扬尘防治措施,其产生的扬尘可得到有效控制。 (二)废水 1.生活污水:经过厂区已建化粪池进行处理后排入园区生活污水处理厂。 2.车辆冲洗水:经沉淀后回用,不外排。 (三)噪声 合理进行平面布置,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控制施工时间,加强施工期管理。 (四)固体废物 生活垃圾:经过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及时清运至垃圾处置场处理。 二、营运期污染防治措施: (一)废气 呼吸损失:采用固定罐。 (二)废水 本项目不新增员工,无生活污水产生;无工艺废水产生,无生产废水产生。 (三)噪声 主要噪声设备包括泵类等、运输车辆:通过减震、距离衰减、合理布局和加强管理等措施以后,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要求。 (四)固体废物 本项目正常运营期间不产生工业固体废弃物和危险废弃物。 (五)地下水保护措施 储罐区进行重点防渗处理。 (六)风险防范措施 储罐罐体采用316L不锈钢,储罐区设置围堰,高度0.5m;罐区罐体进行防腐、防雷,设置高低液位报警;设施定期检查,维护;储罐定期进行检测,一旦发现事故隐患,立即进行检修;磷酸转运过程中设专人监察。 (七)以新带老措施 1.钠盐车间排气筒仅有9m,不满足有组织排放要求。排气筒应增加至15m高,满足有组织排放要求。 2.厂区已设置初期雨水收集池和收集沟,但是未设置定时节流阀。应在初期雨水池进口处设置15min定时节流阀,下雨15min后自动关闭雨水进口,保障雨水不外泄。 3.厂区设备维护会产生废机油、含油棉纱和废机油桶,目前该部分废物交由环卫部门处置。应与资质单位签订协议,委托其收集处理厂区产生的废机油、含油棉纱和废机油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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