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文县水利局关于2020年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竣工结算专项审计调查(第三至第四季度)
县审计局:
收悉你局《关于2020年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竣工结算专项审计调查(第三至第四季度)发现问题的整改意见书》后,我局高度重视,局党委书记、局长刘成林亲自安排并督促落实整改工作,现将整改情况回复如下:
一、关于未按规定办理项目审批手续、未按规定确定施工单位的问题
我局已组织涉及项目管理的股室和人员认真学习《兴文县抢险救灾工程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兴文县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建设管理办法(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四川省招标投标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相关人员,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必须要严格按规定程序报批,并按规定程序确定施工、监理单位等。
二、关于未按规定确定合同价款,多签订合同金额52925.99元的问题
我局已对工程结算予以纠正,合同价款以财评清单汇总金额518748.9元下浮10%计算,即466874.01元,清单各分项工程计价也按同比例下浮计价办理结算,结算审核金额为468105.22元。
三、关于业主现场监管不到位,导致施工单位未按设计及清单施工的问题
我局委托四川昌禄建设工程检测有限公司对工程混凝土强度进行实体检测,检测混凝土强度能达到C30,满足设计要求,同时我局要求涉及项目管理的股室和人员认真学习《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水利工程质量评定标准》等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加强质量监管,确保工程施工质量。
四、关于项目验收履职不到位的问题
我局已组织涉及项目管理的股室和人员认真学习《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管理规定》《水利工程质量评定与验收规程》等,要求在项目完工后及时组织验收,在验收过程中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按设计和合同要求及相关标准规范验收,确保验收结论合规有效。
五、关于项目竣工结算资料不真实的问题
我局党委已对项目具体负责人员、股室负责人和分管领导进行了调查,未发现违规违纪行为,并要求相关人员在今后的项目管理过程中加强现场监管,按实签证,按实编制竣工图,按实办理竣工结算。
六、关于因业主审核把关不严,导致结算资料无法反映真实情况的问题
我局已对工程竣工结算予以纠正,即按设计工程量计算,对施工单位擅自修改工程设计不予计量,核减多计金额17902.65元(按下浮10%后单价计算),并要求相关人员在今后的项目管理过程中加强对施工行为的监督,加强对结算资料的审核把关,确保工程结算客观真实。
总之,我局将通过此次审计调查反馈的问题,举一反三,要求所有涉及项目管理的股室和人员,认真学习工程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加强工程施工过程的监管,严把工程质量和验收关,据实审核签证,认真审核工程结算资料,确保工程施工质量合格,竣工结算真实、有效、准确。
特此回复。
***:1.兴文县古宋河三号景观坝防汛降噪改造工程竣工结算审核报告
2.四川昌禄建设工程检测有限公司回弹法检测混凝土抗压强度报告
兴文县水利局
2021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