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珙县人均GDP增速居全市第1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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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3月28日发表
2015年,珙县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22.81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同比增长11.1%。按常住人口计算,人均地区生产总值32922元,按可比价格计算,增长10.8%,增幅高于全市平均水平2.6个百分点,居全市第一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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