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4月27日屏山县人民政府走进阳光政务政风行风热线
各位听众朋友,大家好!非常高兴来到“阳光政务.政风行风热线”演播间,通过这个平台与大家沟通交流。借此机会,我谨代表屏山县委、县政府,向长期以来关心、支持我县扶贫事业发展的各级领导、社会各界朋友和广大群众表示诚挚的感谢!
本次上线的单位有县扶贫移民局、县发改局、县农林局、县食药监局、县国土局、县住建城管局、县残联、县政务中心、县畜牧局、屏山镇、大乘镇、书楼镇。真诚欢迎大家就我县扶贫工作提出需要解决的问题、意见和建议,我们将根据职责范围,认真解答大家的问题,同时,诚恳地欢迎大家监督我们的工作,为我们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我们将虚心接受,积极改进。
下面我首先给大家介绍一下屏山的基本情况。我县具有“边远、移民、民族、生态、后发”五大特征:一是边远山区县。紧临大小凉山,山地占幅员面积的93%,海拔245-2008米,境内山岭纵横、地形破碎、土地贫瘠。二是库区移民县。屏山是全国第三大水电站—向家坝电站库区淹没重点县,淹没涉及1城6镇(乡)84个村,动态移民近6万人,占全县人口的1/5,是仅次汉源的全省第二移民大县。三是民族待遇县。屏山有15个少数民族,总人口10867人,其中彝族人口10***9人,属宜宾市唯一的彝族散居县。2014年屏山被省政府批准为享受少数民族地区待遇县,可享受高考加分、税种返还等优惠政策。四是生态功能县。屏山是省级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境内森林面积50万亩,拥有1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1个湿地公园,森林覆盖率52.9%。五是后发潜力县。县城东迁融入“宜宾半小时经济圈”、“成渝2小时经济圈”;享有民族待遇、移民后扶、脱贫攻坚等叠加政策,是宜宾市最具后发潜力的地区之一。
近年来,我县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部署,坚持把贫困村作为主战场,把贫困户作为主攻对象,瞄准目标,聚焦短板,创新方法,多措并举,开展全面全员攻坚,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取得阶段性成效,2016年实现12个贫困村退出、7020人脱贫,贫困发生率由2014年的14.21%下降到2016年底的7.9%,剩余贫困人口21863人。2016年,我县整合投入各类扶贫资金3.8亿元,硬化村组公路217公里,完成产业道87公里、入户路88公里、三建三改525处;建设供水工程408处、集中供水工程32处、水窖200口,解决农村安全饮水3.16万人;新建卫生室13个、文化室33个、“1+6”村级活动中心5个。贫困户建房1862户;配套完善并全面落实教育扶贫、医疗卫生扶贫、低保兜底等政策措施。我县创新推广的“五联扶贫模式”、“借牛还牛财政资金股权量化扶贫模式”被四川省委书记王东明签批推广,分别被省委办公厅《参阅信息》和中央改革办《改革情况交流》采用;成功承办省市精准扶贫现场会、全市易地扶贫搬迁现场会,全年先后接受国家、省市专项督查12次。2017年,我县计划退出22个贫困村,脱贫7781人。2018年规划退出24个贫困村,脱贫7210人。2019年规划退出20个贫困村,脱贫6872人,实现全面脱贫摘帽,确保与全市同步建成小康社会。
今年县委、县政府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八个抓落实”要求,把脱贫攻坚作为全县头等大事和第一民生工程来抓,立足于“早”,落脚于“实”,集中力量、集中火力,全面开展脱贫攻坚“春季攻势”,确保脱贫攻坚各项工作高位开局、高点起步,为高标准高质量完成22个贫困村退出、7781人脱贫任务奠定坚实基础。主要有以下五个方面的重点:
一是狠抓产业培育,奠定增收基础。优选产业项目,努力使每一个贫困村都有1—2项支撑脱贫致富的主导产业、具有劳动能力和发展愿望的贫困户至少有一项稳定增收产业。创新发展模式,确保每一个贫困村至少有1个股权量化项目。2017年计划通过发展生产减贫1127户5017人。
二是狠抓基础建设,着力打破瓶颈制约。投资2亿元,新改建村、新改建村组路200公里、产业路200公里、便民路200公里;投资1亿元,新建水利工程50处,解决今年计划退出贫困村、计划脱贫户生产生活用水问题;优化电力网,投资4000万元,完成26个贫困村农网升级改造;扩展通讯网,投资2000万元,推进4G网络和广电网络建设,将宽带基础设施建设向自然村延伸,基本实现农村互联网全覆盖。投资2400万元,用于24个贫困村“1+6”活动中心建设。
三是狠抓住房保障,着力改善居住条件。规划新建聚居点16个300户1198人、城集镇购房20户78人;因地制宜实施散居自建780户3123人,改善居住条件。加大易地搬迁户帮扶力度,科学配套入驻聚居点群众就业创业园、加工厂等,确保易地搬迁户发展有门路、收入有保障。
四是狠抓政策托底,着力实现全面脱贫。年计划发放助学补助1100万元、助学贷款800万元,覆盖7723名贫困学生。启动贫困村全民健康体检试点,贫困患者县内住院医疗费用全报销、慢性病门诊维持诊疗个人支付比例不超过10%。计划落实低保兜底脱贫1000人。计划落实低保兜底1000人,落实政策兜底,利用低保政策补差补助,实现家庭稳收入、脱贫有保障。
五是狠抓劳务培训,着力实施就业促进。年计划培训贫困劳动力1000人。着力拓宽贫困群众就业渠道。解决贫困群众就地就近就业,动员组织800名以上贫困家庭劳动力到县工业园区企业就业。
听众:2017年贫困户建房还可以享受哪些政策?贫困户建房中的易地扶贫搬迁要把握哪几个关键环节?
答:2017年贫困户建房新建可享受易地扶贫搬迁,整治享受维修加固的补助(屏府办发〔2015〕52号文件)政策;
对于贫困户建房中的易地扶贫搬迁要把握以下几个环节:
(1)对象要符合;
(2)面积控制在人均25平方米范围内;
(3)贫困户建房自筹部分控制在一万元以内。
听众:屏山产业扶贫有哪些政策措施?
答:因地制宜,布局产业,政策措施有两个方面:一是每个贫困村配备1名以上农业技术员,培养一批技术能手,为贫困户贫困村产业发展提供智力支持;二是产业发展补助政策:
(一)土地流转奖补政策。
对规模流转耕地流转期限5年以上,根据合同按时支付租金,并新增流转耕地100亩以上(含100亩)的,按当年土地租金30%给予奖补,奖补金额每亩每年不超过200元,连续奖补3年;对经县级立项,且在土地流转过程中签订了规范的土地流转(租赁)合同的农业经营主体(须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规模流转非耕地流转期限5年以上,根据合同按时支付租金,并新增流转耕地100亩以上(含100亩)的,按当年土地租金20%给予奖补,连续奖补3年,奖补金额每亩每年不超过150元。
(二)造林补贴政策。
一般造林指营造树种单一的乔木树或竹林纯林。新营造的(指不与原来的工程造林地块相重叠的,以下同)成片(3亩以上)竹林,经农林局技术员检查验收合格的小班,由县农林业主管部门按上级下达的年度建设任务数,安排兑现扶持补助政策240元/亩(当年验收合格兑现120元/亩、次年抚育两次验收合格兑现60元/亩、第三年抚育两次验收合格兑现60元/亩)。
听众:家庭农场如何申报?
答:家庭农场的成立,须严格依法按照工商部门相关要求进行注册登记和经营管理。在经营过程中,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国家政策结合实际,对发展前景乐观的农场采取激励政策和项目扶持,如通过涉农资金整合扶持家庭农场的基础实施建设、技术指导等,使农场不断壮大经济实力,以此来带动周边农户发展,增加收入。对经营程度达到相关标准等要求的,农场主可通过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四川省家庭农场省级示范场评定暂行办法》、《宜宾市示范性家庭农场评定管理办法(试行)》进行示范性家庭农场的申报。
申报需要的条件和资料:
(一)申报条件。
必须以家庭为基本生产经营单位,利用家庭承包土地或流转土地专门从事农业规模化、集约化、商品化生产经营;劳动力以家庭成员为主,原则上季节性聘用技术人员、劳务人员不超过家庭成员数;生产经营者原则上应具备中等职业教育及以上学历或取得新型职业农民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农民技术职称;经营规模达到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标准。
(二)申报须提交的资料。
申报人身份证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房产证明(若是租房须提交租房协议)、认定申请及审批意见表、土地承包合同或土地流转合同(包括土地承包、流转等情况)等。
听众:什么叫低保政策兜底、“两线合一”?
答:您好,首先感谢您对民政工作的关心,针对您提出的问题,现答复如下:根据《四川省基础设施建设等10个扶贫专项方案》(川委厅〔2015〕23号)文件精神,为深入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着力实现低保政策兜底一批贫困人口,确保我县与全市同步先于全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切实提高贫困人口社会保障水平,对丧失劳动能力,无法通过产业扶持和就业帮助实现脱贫的贫困人口,主要通过纳入低保体系实施政策性兜底扶贫,逐步把低保线提高到扶贫标准线,使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线与贫困线合一。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如有疑问可电话咨询:0831-5700062(屏山县民政局)。
听众:怎么申请办理城乡低保?
答:您好,首先感谢您对民政工作的关心,针对您提出的问题,现答复如下:
1.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申请由乡镇人民政府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受理,也可委托村(社区)委员会对其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受理。
2.乡(镇)人民政府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是否齐全、《审批表》填写的内容是否完整真实进行逐一核实,并对申请人的家庭经济状况进行入户调查,入户率为100%。
3.入户调查结束后,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在村(社区)委员会的协助下,组织联系村乡镇工作人员、村(社区)党组织和村(社区)委会成员、熟悉村民情况的党员代表、村(社区)民代表等召开民主评议。村(社区)民代表人数不得少于参加评议总人数的三分之二。
4.乡镇人民政府根据信息核对、入户调查、民主评议等情况,对申请家庭是否给予低保提出建议意见,并将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和审核结果及时在村务公开栏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结束后,乡镇人民政府将申请材料、家庭经济状况调查结果、民主评议情况等相关材料报送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对不符合保障条件的,做好解释工作,乡镇人民政府及社区居民委员会应掌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收入变化情况;城乡居民最低生活障对象有义务及时报告收入变化情况。
5.县级民政部门自收到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意见和相关材料5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批意见。拟批准给予低保的,同时确定拟保障金额。不符合条件、不予批准的,在作出审批决定3日内,通过乡镇人民政府书面告知申请人或者其代理人并说明理由。
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在提出审批意见前,全面审查乡镇人民政府上报的申请材料、调查材料和审核意见,并按照不低于30%的比例入户抽查。对单独登记的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居)民委员会成员近亲属的低保申请,以及有疑问、有举报或者其他需要重点调查的低保申请,县民政部门应当全部入户调查。
6.发放低保金。低保金由县民政局根据城市低保按月、农村低保按季度划拨到乡镇,再由乡镇按城市低保每月10日前、农村低保金每季度第1个月10日前发放到户。
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如有疑问可电话咨询:0831-5700062。
听众:移民安置房“两证”颁发的问题《政府统建安置房协议》明确约定房屋交接后半年内办理房屋产权证和土地使用证,现移民搬迁入住已超过四年、安置房办证工作已启动三年,房权证和土地证迟迟没有颁发。移民何时才能领取两证?
答:按照《屏山县城集镇移民安置房两证登记发证宣传资料》规定,移民领取安置房“两证”时,必须提供身份证、完清房款结算的证明和完税证明(或免税证明)。待明确了移民安置房结算价格后及时将“两证” 发放到移民手中。
听众:农村贫困户建房安全上你们采取了什么保障措施?
答:我是屏山县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和城镇管理局局长连泽君,首先在此非常感谢你关心建房安全保障问题,现我简要回答如下:
我局作为建设主管部门对行政区域内的住房建设安全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在严格按照省市县相关文件精神开展好自身监督指导的工作职责的同时,会同各乡镇人民政府共同承担本行政区域内农村住房建设的监督管理,并与各乡镇人民政府共同努力,加大贫困户建房到村入户巡查力度,并派驻相关职能股室人员8人入驻重点乡镇,主要负责农村贫困户建房规划选址、勘察设计、建设施工中监督指导,严把质量关口,确保房建安全万无一失。主要开展以下工作:一是负责规划选址,合理避让地震活动断裂带、地质灾害隐患区、山洪灾害危险区和行洪泄洪通道。二是负责勘察设计,选用适合修建农村住房的天然地基持力层,依照技术规范要求选择房屋地基基础形式和埋置深度。三是建设施工中监督指导使用合格建筑材料、施工安全。四是对农村住房实体质量进行查验,形成验收结论。
为进一步确保贫困户建房质量安全,2016年经县脱贫攻坚领导组议定,由我局通过公开、公平的竞争方式选取有资质的两家监理公司(四川三三一工程项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四川必达建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分别负责我县屏东、屏中、屏西三个片区农村聚居点建设、贫困户散居自建房质量、进度和安全监管,实行质量安全监督一户一档,以此加强农村住房建设质量安全管理,坚决杜绝不安全事件发生,高质量完成农村贫困户“建得房子、住得上好房子”住房保障任务。
听众:我是残疾人,想创业,残联能给予帮助吗?
答:可以申请残疾人创业扶持帮扶。
屏山县残联在2014年出台了《屏山县残疾人创业扶持暂行办法》,对年龄在16周岁以上,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在本县范围内自主创业(包括首次创业和二次创业)的残疾人,经本人申请,由乡镇残联审核,县残联审批复核后,根据创业规模,示范带动效果给予相应创业资金扶持。
一是鼓励个体创业,主要是对具有一定规模的特色种养殖业;兴办加工业;家庭手工业;一次性给予创业就业补助2000—5000元。
二是扶持示范基地,对残疾人创办具有一定规模的经济组织或专业合作社,经济效益较好,辐射带动5名以上残疾人实现就业,所带动的残疾人家庭年人均纯收入超过2300元贫困线标准的县级残疾人就业创业示范基地一次性补助10000-20000元。
近年来,我县扶贫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也创新了一些方式方法,但在工作推进中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在服务意识和服务方式上还有不尽人意之处。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努力做好几件事。
一是加强领导,提供组织保障。继续把脱贫攻坚作为头等大事和第一民生工程,举全县之力狠抓脱贫攻坚各项工作落地见效。二是压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按照“县摘帽、村退出、户脱贫”的总要求,进一步细化年度脱贫目标,制订年度脱贫作战图、时间进度表,建立乡镇党委政府、帮扶单位、驻村干部责任清单,层层落实责任,上下联动、形成合力。三是优化机制,聚集攻坚合力。进一步优化“1组3片15队78工作组”攻坚机制体系,继续深化“县领导包抓乡镇、指导到村,帮扶单位包扶到村,一般干部结对包户”的分层帮扶机制,确保每个贫困村至少1个单位定点帮扶、每个驻村工作组至少3名干部脱产帮扶、每名干部至少帮扶1户贫困户,聚集帮扶合力。
谢谢各位听众朋友。